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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韶关学院第三届教师教学共同体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7 来源:教务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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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促进教师教学能力共同提高,根据《韶关学院教师教学共同体竞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现就2024年韶关学院教师教学共同体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共同体竞赛目标

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充分发挥共同体竞赛在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水平中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励全体教师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切实提高教师课堂教学主体质量意识,变革教与学形态,加强教学设计,促进现代教育技术方法与课堂教学融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激发教师问诊教学、研究教学、改进教学;促进二级学院对教学团队进行整体规划和建设,推进教师教学能力共同提高,努力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推动学校人才培养主渠道工程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一)工作指导组

成立学校共同体竞赛工作指导组,全面指导竞赛活动,遴选评审专家、研究部署和协调整体工作和进度安排,对二级学院共同体竞赛活动进行指导和跟踪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指导组组长:主管教学副校长

指导组副组长:教务部部长、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任

指导组成员:人力资源部部长、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主任、校工会常务副主席、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副主任、教务部副部长。

(二)工作执行组

工作执行组负责共同体竞赛的组织和协调。具体执行事务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

三、参赛竞赛与竞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校工会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抽选的2024年度比赛教师,具体名单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反馈至各二级学院。参赛教师原则上不作调整,如反馈的参赛名单中有进修、退休、休产假、挂职锻炼等不在岗情况,且无法参与完整比赛环节的,由二级学院统一于3月13日前填报附件1(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会同校工会核实后组织补充人选抽样。

(二)竞赛要求

1.竞赛内容。竞赛内容包括课堂教学(权重75%)、教学设计(权重15%)、教学PPT课件(权重10%)三部分。具体评分标准详见《实施方案》(学校OA系统查阅)。

2.评课方式。主要由听课专家组随堂听课评课;或辅助运用学校“四位一体”教学设施功能,由听课专家组无感式听课评课。

3.竞赛准备与时间安排

(1)构建教学共同体(2024年3月20日前)

各二级学院加强对参赛教师的教学指导和资源帮扶,发挥教学系、教研室效用,指导参赛教师构建教学共同体。每个参赛教学共同体应建立“传帮带”机制,推选1名高职称教师作为共同体带头人,加强示范引领,开展磨课研课,通过一系列活动以提高共同体教师的整体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各参赛共同体将推选的共同体带头人报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于3月20日前填写附件2(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专家听课时间

2024年春季学期(6月底前),2024年秋季学期(10月底前)。

(3)参赛教学设计及PPT课件收集要求

各二级学院及时收集本单位参赛教师3个教学设计及对应的3份教学PPT课件,于2024年9月23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发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邮箱。

四、共同体竞赛计分方法和激励机制

计分方法和激励机制详见《实施方案》(学校OA系统查阅)。

五、其他要求

(一)对二级学院的要求。共同体竞赛是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的重要活动。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使教师了解学校开展此项活动的目的、意义,精心组织、周密计划;组织工作小组进行指导,树立教学发展命运共同体意识,转换教学发展范式,建设教学共同体组织,建立合作、分享、帮扶机制,共享教学资源,认真研磨,形成教师乐教善教的教学氛围,加强教学合作文化,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整体提高,力求活动取得实效。

(二)对教学共同体的要求。各教学共同体要在二级学院统一组织和部署下,以竞赛为抓手,确定教学共同体负责人,重构教学共同体,主动围绕课程教学的具体问题、教学竞赛任务,共同完成资源整合,开展课堂教学示范、课堂观摩、教学设计、PPT课件制作等活动,采用引进来学习和走出去学习等多种方式,加大磨课力度和教学帮扶力度,建立一种开放的、合作的、和谐的教学反思文化,形成问诊教学、研究教学、改进教学的活动氛围和教学工作改进机制。

(三)对教师的要求。各教师要以共同体竞赛为契机,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教育理念,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教师观、课程观、教学观、学生观,坚持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相结合,以自身的教学活动过程为思考对象,对教学设计、课堂教学、课件制作、教学结果进行审视和分析,并不断改进课堂教学。

(四)评课反馈。竞赛结束后所有评课结果将反馈各二级学院,二级学院要针对反馈结果和建议,指导教师改进教学。

(五)材料报送要求。本通知提及材料需于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纸质版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厚德楼208室-原王锦辉楼),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sgxyjsjxfzzx@sgu.edu.cn,联系人:黄老师,电话:8120769。

附件:1.二级学院不在岗教师信息报送表.xls

2.二级学院共同体带头人信息收集表.xls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