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为加强学校规范性文件管理,保证规范性文件质量,做好学校2024年上半年规范性文件起草和修订工作,根据《韶关学院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韶院〔2023〕53号)有关要求,现向各单位征集2024年上半年学校规范性文件立项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根据工作安排、实际需要及审计整改要求,及时梳理并提出规范性文件立项申请,按要求填写好《韶关学院规范性文件立项申请表》(详见附件)。
2.规范性文件立项申请实行“一事一报”制度,如有多个规范性文件,须分开填写。
3.《韶关学院规范性文件立项申请表》中的基本情况说明,须注明规范性文件起草或修订的必要性、可行性及政策依据,需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起草工作组织,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商情况等内容,如表格位置不够,可另附页说明。
4.未予以立项的规范性文件,将不予安排上会研究及发文工作。请各单位根据年度工作需要予以充分考虑,原则上不接受临时立项申请。
5.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韶关学院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韶院〔2023〕53号),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起草和修订工作。
6.请各单位于3月4日下午5点前将经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的《韶关学院规范性文件立项申请表》及有关材料交至崇德楼212室党政办公室秘书二科陈丽华处。咨询电话:8122633。
附件:韶关学院规范性文件立项申请表.doc
韶关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