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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24年寒假前后及寒假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9 来源:韶关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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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现将2024年寒假前后及寒假期间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一、寒假和下学期开学相关安排

(一)学生于1月13日(星期六)至2月26日(星期一)放假,2月27日(星期二)返校报到、注册,2月28日(星期三)开始上课。

(二)教职工于1月13日(星期六)至2月25日(星期日)放假,2月26日(星期一)报到上班。 二、寒假前相关工作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学校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组织师生认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防范交通、实验室、食物中毒、煤气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持续加强流行性疾病防控工作。

(二)教务部、学生工作部、对外交流合作部、总务后勤部、保卫部等相关部门,提早制定春季开学相关工作方案。

(三)各单位须于1月11日(星期四)前将本学期人员考勤情况报人力资源部(崇德楼513室)。

(四)各学院须认真做好学生考试成绩评定、汇总、统计工作,在1月21日(星期日)前将学生成绩输入教务管理系统,同时及时寄发《学生学习情况报告书》。

(五)各单位要全面检查教学科研仪器和行政设备,对存在问题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报资产设备管理部。各二级学院(实验中心)要认真制定提报下学期实验耗材需求计划。

三、寒假期间重点工作

(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公费旅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

(二)党政办公室要统筹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安全检查及文件收发、流转、办理工作;协调做好有关走访慰问安排、春季开学工作会议等事项筹备工作;草拟工作要点等有关材料。

(三)党委宣传部要组织做好优化校史馆升级改造和华南研学展览厅展品更新等工作。

(四)人力资源部要组织安排好上级有关培训研修工作;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前期准备工作;做好第三轮岗位聘用考核和第四轮岗位聘用相关制度文件的拟定修订工作;做好公开招聘人员聘用入职手续办理工作;继续做好师德考核相关工作。

(五)发展规划部要组织做好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与“冲补强”提升计划整体建设方案(2021-2025年)指标的衔接优化、2024年“冲补强”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分配和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修订完善《韶关学院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工作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

(六)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寒假期间做好“双百行动”对接项目的推进工作。

(七)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要组织做好专升本考试和招生的有关准备工作。

(八)科学技术部(研究生部)要认真组织推进“申硕”各项工作,有关部门和二级学院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要密切关注“申硕”工作动态,假期做好妥善安排。要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国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数据采集及填报工作。

(九)财务部要组织做好学校2024年度预算草案编制以及各类财务报表的编制上报及归档工作,争取2024年财政预算资金及时到位;做好2024年成人继续教育类学生学费收缴工作;配合做好假期工资发放、采购付款等工作。

(十)总务后勤部要组织做好假期维修、改造、基建项目的推进实施工作。

(十一)校团委、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安排、落实师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认真组织好援藏、援疆支教志愿者的派遣工作。

(十二)资产设备管理部要组织做好假期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检查、维修、保养及实验耗材采购等工作。

(十三)组织做好春节慰问工作

1.各单位要做好春节期间在岗工作教职员工的慰问工作,武装部负责做好学校军属、烈属的慰问工作。

2.保卫部、总务后勤部负责做好学校周边有关单位的慰问工作。

3.离退休人员工作部负责做好相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春节慰问工作。各部门、二级学院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本单位离退休教职工的春节慰问工作。

4.工会负责组织开展教职工重症患者、特困户等慰问送温暖活动。

(十四)加强假期安全维稳工作

1.各单位要精心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发生被盗和火灾等事故;各相关单位要利用假期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宣传阵地建设和管理,认真排查和清理过期的宣传海报、横幅等;加强宣传信息的审核,严格落实“三审三校”责任,严禁发布、转发未经核实、来源不明的信息;加强对本单位师生的教育引导,严禁发布不当网络言论;要高度重视防范邪教组织渗透工作。

3.保卫部要加大校园巡逻检查力度,做好日常消防巡查检查工作。切实加强校门管理,严格执行出入校园登记制度。

4.学生原则上假期不留校(参加基础学科能力提升班、学科竞赛的学生,有研究任务的联培研究生等除外)。确需留校的学生,须经二级学院严格审批,指派专人负责管理,由学生工作部根据实际统筹安排集中住宿。各二级学院和学生工作部要定期检查留校学生情况,加强日常管理,学生出入校门须实行请假报备制度;禁止学生在宿舍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私自留宿校外人员。

5.有教学、毕业实习(教育实习)任务的二级学院,要及时关注学生的实习情况,指派教师全程负责学生的安全工作。

6.党政办公室、宣传部、保卫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做好校园网的监控工作,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7.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疾控部门的有关要求,做好假期流行性疾病防控工作,加强假期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十五)图书馆(档案馆)组织做好校史编撰出版工作。

(十六)严格执行寒假请假制度和值班制度

1.教职工外出须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离韶外出请假报备、返韶报告制度。未经学校审批同意,不得私自以学校的名义外出开展活动。

2.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严格执行假期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具体值班安排另行公布)。

(十七)各单位于2月20日(星期二)前将本单位寒假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电子版发至邮箱:xzbmsk@sgu.edu.cn。

四、下学期开学初相关工作

(一)拟于2月26日(星期一)召开2024年春季开学工作暨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工作方案研讨会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做好学生开学返校各项准备工作,切实保障学生按时返校报到、注册、上课。在正式上课前,组织搞好教室、实验室、学生宿舍等卫生清洁工作。

(三)2月28日(星期三)上午,由校领导带领教务部、教学督导委员会、各二级学院领导分组巡视教学区,检查开学教学秩序。教学督导委员会要做好开学初三周的教学秩序督查工作。

(四)各单位要自行开展开学前的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并于2月23日(星期五)前将相关检查整改情况书面报校安委办(崇德楼105室)。2月28日(星期三),由校安委办牵头组织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

(五)各单位须在2月27日(星期二)将本单位教职工报到情况报人力资源部(崇德楼513室)。

(六)从2月26日(星期一)起,上下班通勤车正常运行。

党政办公室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