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韶关学院年度优秀科研工作者评选办法(试行)》(韶学院〔2020〕307 号)、《韶关学院科研业绩分类分级评价办法(试行)》(韶学院〔2022〕141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二级单位推荐、科学技术部组织评审、校学术委员会线上评议,学校决定推荐罗建民等15位同志为2023年度“优秀科研工作者”人选(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5日起至2023年12月19日。
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科学技术部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电话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电话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并附本人亲笔签名。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均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老师,罗老师
联系电话:0751-8120201,电子邮箱:sgxykjc@sgu.edu.cn
附件:2023年度优秀科研工作者拟推荐人选名单.pdf
科学技术部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