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根据省厅通知精神,按照《“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校内遴选。遴选范围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具体涵盖线下、线上线下混合、线上、社会实践和虚拟仿真五个类别。原则上须从已认定公布的省一流本科课程中推荐(含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省厅给与我校5个申报指标,涵盖线上线下混合课程、线下课程、社会实践课程三个类别。
(二)推荐课程须于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三)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课程。申报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教育部公布的第一、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名单中的课程负责人和课程团队其他主要成员不得再次申报)。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可吸纳1名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作为团队主要成员。
(四)推荐课程负责人、课程类型应与省一流课程认定负责人及类型保持高度一致,且课程团队保持稳定。各类课程其他具体条件要求参见《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附件3)。
二、推荐程序
按照“课程承担单位初审-教务部审核-专家评审-学校推荐”等程序组织开展评审遴选工作,并对遴选结果进行7天以上的公示。通过专家评审的材料,学校择优报送省教育厅。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电子材料:
1.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5)
2.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格式为WORD版本,文件命名格式为:韶关学院-XX课程-申报书.doc)(附件4)
3.申报书附件材料(每门课程设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命名格式为:韶关学院-XX课程-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要求详见各类型申报书“附件材料清单”)
(二)纸质材料:
1.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二级单位汇总盖章后提交1份)
2.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一式八份)
3.申报书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三)网络填报。
经筛选获省教育厅推荐的课程,课程负责人须于2024年1月12日—31日期间登录“国家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http://www.chinaooc.cn/),在线填写申报书及上传相关材料。未按要求进行网上填报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具体项目填报负责人及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因时间紧急,请各单位于2023年12月20日之前将电子汇总表发送至邮箱,12月25日12:00前将所有纸质版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部教研科,申报书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或现场拷贝,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部教研科,联系人:陈茂华 鄢祥锋
联系电话:0751-8120030 电子邮箱:jwcjyk@sgu.edu.cn
地址:崇德楼415
附件: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材料.rar
教务部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