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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双百行动”专项)入库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7 来源:科学技术部 研究生部(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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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专项工作安排,在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中增设“双百行动”专项,现启动入库遴选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双百行动”专项研究方向为参与基层改革创新探索,主要聚焦南雄市域经济、城镇建设、乡村振兴、城乡融合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结合前沿理论开展研究,为县域改革创新出谋划策。

此类专项设立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不设具体申报指南。每位申请人限申报1项,所列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申请人不得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此类项目。每位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2项此类项目。

202111日以来,凡被终止或撤销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负责人以及有在研校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此类项目。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教师申请立项的此类项目,其项目经费拟从个人引进科研经费中支出,并计入个人科研经费业绩总数。

(一)重点项目

1.申报要求

项目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科研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2.立项数量及资助经费

具体立项数量将根据申报及评审情况而定,学校择优立项。拟资助经费为2-3万元/项(最终实际下达经费以学校审批通过的年度预算为准,以实际到账经费为准)。此类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管理,无需做经费预算。

3.研究期限

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起止时间为20241月至202512月。鼓励提前申请结项验收,成果被南雄市相关单位采纳的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一般项目

1.申报要求

项目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科研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2.立项数量及资助经费

具体立项数量将根据申报及评审情况而定,学校择优立项。拟资助经费为0.8-1万元/项(最终实际下达经费以学校审批通过的年度预算为准,以实际到账经费为准)。此类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管理,无需做经费预算。

3.研究期限

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起止时间为20241月至202512月。鼓励提前申请结项验收。

二、申报纪律

申请人应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要求,不得用已立项的相同、相近或雷同的题目或内容进行申报,不得用已申报但未公布立项结果的项目进行申报。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并计入科研诚信档案。

三、注意事项

1.《申报书》《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

2.申请人在填写申报书“预期成果”时需详细填写项目目标任务,预期成果为一篇研究论文(重点项目需正式发表)或研究报告,并需提供查重报告且查重率低于20%。“预期成果”将作为学校评审推荐和项目结项的重要依据,项目推荐入库后,所选题目和“预期成果”不能修改及删减。

3.为提高入库项目质量,各申报单位负责人应严把意识形态关、政治关、质量关、形式关,全面落实《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要求,避免有悖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行为的发生。

4.为提高工作效率,此类项目暂不采用网报形式。1210日(周日)17时前,所在单位于将符合申报要求的电子版《申请书》以及《申报汇总表》(EXCEL版)发至企业微信科学技术部唐苏捷老师。以上申报材料暂无需签字盖章。

5.1211日(周一)16前,所在单位应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申请书》(含《科研诚信与伦理承诺书》)以及《申报汇总表》(各一式一份),报至崇德楼601办公室唐老师。

6.联系人:唐老师、张老师(崇德楼601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8121960

附件.zip

科学技术部

2023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