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广东省司法厅定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举办“法治助力高质量发展”第五届广东省法治文化节,现向学校各单位征集相关法治文化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一、“文化兴国运,法治护发展”法治动漫微视频评选
按照《中宣部 中央网信办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十九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文化兴国运,法治护发展”法治动漫微视频评选。组织征集我省原创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经网上展播、专家评选,在东莞市发布获得2023年广东省法治动漫微视频优秀作品名单,并择优报送参加全国相关比赛。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广东省普法办、省司法厅
承办单位:东莞市普法办、市司法局
(二)时间安排
12月8日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作品截止时间;
12月18—22日,入围作品集中在“广东普法”微信公众号及网站展播点赞;
12月26日,在东莞市现场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奖。
(三)作品内容
1.评选内容
作品重点围绕“文化兴国运 法治护发展”为主题进行创作,以光影艺术、镜头语言,围绕“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以标志性、艺术性的“小切口”体现“大事件大节点”。
2.征集类型
包括但不限于专题纪实片、公益广告片、动漫、MV、微电影、快闪等视频。
3.作品要求
严格按照主题、时长要求报送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帧速率为24帧/秒,制作软件版本不限,输出格式为MP4。系列作品不超过3件,系列作按名称计1件作品。提交作品须为创作者本人或单位原创,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使用或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如出现知识产权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四)报送要求
各单位根据要求将视频、推荐表打包文件夹以“微视频+ 单位(或个人)+视频名称”命名,将推荐表通过企业微信报学校普法办,联系人:徐昌龙,联系电话:8120113。
二、粤港澳青年法治文化公益广告创意大赛
通过公益广告创意设计让枯燥的法律知识鲜活起来,用活泼新颖丰富、大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传播,提高普法宣传与法律服务的广泛性和实效性。粤港澳青年法治文化公益广告创意大赛,主题为:乘“法”启航,“治”育未来,征集宪法法律公益广告、广东法治文化形象标识设计、热点法治推文等。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司法厅、团省委,暨南大学、广东省广告协会联合主办
承办单位: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等
(二)时间安排
征集阶段:征集截止时间12月27日。
网络评选:1月初,入围作品在“广东普法”公众号进行网络评选。
综合评审:综合网络评选情况,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
媒体宣传:评选结束后,由省普法办组织对外发布活动结果,利用“广东普法”等新媒体平台,以及省广告协会战略合作媒体矩阵进行宣传报道,广泛传播。
(三)活动对象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和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在粤港澳籍大学生,及广大有专长的热心青年。
(四)活动内容
1.宪法法律公益广告征集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青少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走深走实,面向大学生群体开展宪法法律公益广告征集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1)作品类别:主要征集平面设计和宣传标语两类作品。
①平面设计:海报设计、漫画、摄影作品、文字设计等。
电子版幅面大小:不小于A4 纸幅面(21CM×29.7CM),画面横竖均可。格式标准为jpg。单件作品大小不超过5MB 不小于2MB,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②宣传标语:格式标准为WORD。应征作品字数控制在20 个字以内,同时提供2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要阐述清楚创作思路、理念、宣传标语具体含义或寓意。
(2)投稿方式
电子版:推荐采用在线上传方式。作品打包文件夹以“法治文化节+公益广告+姓名+电话”命名,通过企业微信报学校普法办,联系人:徐昌龙,联系电话:8120113。
(3)作品要求
①平面设计:简明大方,寓意贴切、主题突出、通俗易懂、设计新颖,具有独创性、艺术性和视觉感染力,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主流价值观。具有传播性、复制性、实用性的特点,能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接受和传播法治文化。
②宣传标语:要“一句话叫得响”、朗朗上口。标语要突出主题,符合社会公众认知,文字高度凝练,口号独特鲜明,易记易传。
(4)其他要求
①坚持正确导向,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注重宪法精神的解读,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努力体现全社会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②坚持作品原创,作品须为创作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参评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5)奖励办法
①平面设计: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
②宣传标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
2.广东法治文化形象标识设计征集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升广东普法工作的文化内涵,加强广东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命名、管理,开展广东法治文化阵地标识设计征集活动,面向大学生群体征集“广东法治文化阵地”形象标识(LOGO),打造具有本土特色的广东普法品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向纵深发展。具体事项如下。
(1)设计要求
①以广东法治文化阵地为基础元素和核心形象,围绕“法治”主题,注重体现法治文化内涵和元素。
②标识设计构图应简洁、明快、特点突出、辨识度高,并具有独特的艺术创意和视觉冲击力。
③设计作品须可用于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展板、普法活动、书报画册、法治文化产品等的印刷和喷绘,适合媒体转载、传播的需求,在实际应用中有良好的视觉效果。
(2)投稿方式
设计作品以电子稿形式上交,须附200字左右的设计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作品名字、创作理念、设计内涵等。作品打包文件夹以“法治文化节+标识+姓名+电话”命名,通过企业微信报学校普法办,联系人:徐昌龙,联系电话:8120113。
(3)奖励办法
优胜奖1名,为确定采用的作品标识。入围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 (4)其他事项
①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如果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
②对于入围的应征作品,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活动主办方所有,获奖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主办方享有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使用等。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
③凡向主办单位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通知所有条款,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3.热点法治推文制作征集 随着互联网和无线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新媒体产业已广泛 应用在生活中各个领域。公众号推文成为比较有代表性的信息传播方式,推文表达突出、专业性显著、文字趣味性强。本次征集活动,结合自身专业与对热点法治的思考,邀请同学们进行符合主题的推文创作。
(1)作品要求
①主题:法治·青年说
②推文形式:微信公众号推文,仅限原创文字类法治故事、法治长图、原创漫画普法、原创系列海报普法等图片内容。
③原创作品:作品需原创,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若图片非原创,可在文末注明图片来源)。
④推送内容要完整:推送要求带有完整的标题、封面、正文,内容可结合自身实际。
⑤作品语言:需积极向上,不得出现敏感词汇或低俗话语。
(2)投稿方式
电子版:请设计者把已群发或已发布的推文链接,以“法治文化节+推文标题+姓名+电话”为标题,通过企业微信报学校普法办,联系人:徐昌龙,联系电话:8120113。
(3)评选方式
①活动主办方将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委员对征集的推文进行初选;
②入围的推文作品将通过“广东普法”微信公众号公布并开展网络投票;
③最终评选将结合投票排名和作品质量,由评审委员评出,并通过“广东普法”微信公众号公布。
(4)其他事项
①禁止刷票,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者比赛资格。
②每位(组)参赛者限参与一篇推文的制作。
③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 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如果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
④对于入围的应征作品,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 活动主办方所有,获奖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主办方享有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使用等。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
⑤凡向主办单位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通知所有条款,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4.作品创作选题指南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广东、绿美广东建设,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附件:“文化兴国运,法治护发展”法治动漫微视频评选推荐表.doc
校普法办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