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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韶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农村科技特派员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统计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7 来源:科学技术部 研究生部(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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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1]1 号)、《韶关市农村科技特派员驻镇帮镇扶村行动方案》(韶科〔2021〕85 号)、《韶关市科技支撑“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若干措施(试行)》(韶科〔2023〕25 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农村科技特派员驻镇帮镇扶村科技支撑作用,推动农村科技特派员助力“百千万工程”工作走深走实,韶关市科学技术局现组织开展农村科技特派员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切实做好农村科技特派员助力“百千万工程”工作。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推动的一项伟大创举,是做好“三农”工作的“金钥匙”。各级科技部门、农村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和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到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性,要坚持把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科技创新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要充分发挥农村科技特派员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农村科技特派员助力“百千万工程”工作走深走实。

二、守土有责,加强监管,高标准完成好农村科技特派员驻镇帮镇扶村统计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守土有责,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驻镇帮扶的组织管理,建立完善事前协调、事中跟踪和事后监管的全链条组织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本单位组织资源优势,造农村科技特派员驻镇帮扶的有利条件,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要强化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协调好本职工作和帮扶工作,积极深入对口乡镇踏踏实实帮扶、稳稳当当做事,实实在在落实好驻镇帮镇扶村派驻任务和时间要求,高标准完成好此次统计工作。

三、材料报送要求

我校“一对一”结对帮扶市重点帮扶镇的的12 个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填写《农村科技特派员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台账》(附件 2)及《农村科技特派员驻镇帮镇扶村帮扶成效统计表》(附件 3),并于2023 年12月6日17:00 前,将附件2、附件3的 Word 文档(可编辑版)和 PDF 文档(签名盖章扫描版)制成压缩文件包并发送至联系邮箱(sgxyxm@sgu.edu.cn)。压缩文件名:**县(市、区)特派员统计材料。

四、联系方式

韶关市科学技术局社农科,程前进,8778883。

韶关学院科学技术部:张艺、李亚亚,8120201;

联系邮箱:sgxyxm@sgu.edu.cn

附件1.韶关学院驻镇帮镇扶村农村科技特派员名单.doc

附件2.农村科技特派员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台账.doc

附件3.农村科技特派员驻镇帮镇扶村帮扶成效统计表.doc

科学技术部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