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属学校(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各学校(单位)应全面、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应以采购需求为前提,与支出用途、标准和绩效目标相适应”的要求,为做好2024年省级部门预算“二上”编制工作,请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并及时提供附件里的相关信息资料。
一、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要求
(一)项目范围
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纳入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无论金额大小,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2.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列入部门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省级主管预算单位确定的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3.分散采购项目。未纳入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但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二)资金范围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资金范围为学校2024年的财政拨款资金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自有资金。
(三)编报工作
1.资产设备管理部负责填报学校年度预算设备购置费中的政府采购预算。
2.发展规划部负责填报“冲补强”、央财专项中的政府采购预算。
3.总务后勤部负责填报基建、维修、机动车的政府采购预算。
4.各相关二级单位填报已申报“一上”的2024年预算项目中的政府采购预算。
以上政府采购如涉及增量资产(特指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待增加的“三项资产”,即房屋建筑物(一般办公用房和专业用房)、机动车、大型设备(单件价值20万元以上))的,还需填报《增量资产计划信息录入表》(附件2)。
二、报送时间
请在10月27日前将经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交给财务部105室,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发送给李钰。
附件:1.政府采购预算信息录入表.zip
2.增量资产计划信息录入表及说明.zip
财务部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