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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关于举办2023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7 来源: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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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提出“锚定一个目标,激活三大动力,奋力实现十大新突破”的“1310”具体部署,围绕制造业强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重大部署,充分激发科技人员、大学生、技能人才、异地务工人员、新型农民、残疾人等各类群体的创业创新热情,做好优秀创业项目遴选、资助和服务,促进创业资源有效对接,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有关部门共同举办2023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以下简称“众创杯”)。为做好比赛组织工作,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圆众创梦想谱南粤新篇

二、大赛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023年9月至12月

三、赛事内容

2023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分设科技海归领航赛、大学生启航赛、制造业当家先锋赛、残疾人公益赛、大众创业创富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创业专题赛六个单项赛事,每项赛事均设团队组和企业组。

(一)科技海归领航赛。参赛对象主要为自主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科研人员、留学归国人员、高层次人才等群体,分设珠海赛区、深圳赛区、港澳赛区和台湾赛区,由珠海人社局牵头承办。其中台湾赛区项目由省台办负责发动对接和遴选,各分赛区晋级项目统一参加复决赛。

(二)大学生启航赛。参赛对象主要为自主创业的广东及港澳台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同时发动海外及省外部分高校组织学生积极参赛,依托中山大学办赛,由中大继续教育学院牵头承办。分设主赛区、深圳赛区、港澳赛区和台湾赛区,其中深圳赛区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港澳赛区由中大继续教育学院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作承办,台湾赛区项目由省台办负责发动对接和遴选,各分赛区晋级项目统一参加复决赛。

(三)制造业当家先锋赛。参赛对象主要为自主创业的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学生以及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相关的行业领域创业项目,充分激发技能人才工匠精神和创新创业潜能,服务制造业强省建设,赛事分为技工院校专项赛和制造业发展专项赛,其中技工院校专项赛下设主赛区和省属技工院校分赛区。赛事总体由佛山人社局牵头承办,省属技工院校分赛区由广东省轻工业技师学院承办,各分赛区晋级项目统一参加复决赛。

(四)残疾人公益赛。参赛对象主要为自主创业残疾人或促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残疾人的创业创新项目。设主赛区和对口协作援助分赛区。由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牵头承办。

(五)大众创业创富赛。参赛对象主要为自主创业的各类城乡劳动者,设团队组、企业组和创富组,创富组面向登记注册超过5年的企业。由邮储银行广州分行牵头承办。

(六)“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创业专题赛。参赛对象主要为服务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产品销售、农村电商、直播带货、智慧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业农村社会服务等项目。初复赛阶段分四个省内赛区、东西部协作赛区和台湾赛区,各分赛区晋级项目统一参加决赛。由江门人社局牵头承办。

此外,联合广东广播电视台制作《众创英雄汇》创业竞赛电视节目,挖掘优秀创业项目进入演播厅展示及挑战,以创业竞赛的方式讲好高质量发展中国故事,展现大湾区创业者们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精神风貌,体现大湾区浓厚的创业创新氛围,在广东卫视周末黄金时段播出。

四、参赛条件

参赛对象不限户籍、地域并面向港澳台和海外人员,有意向在广东创业和已经在广东创业的均可报名(曾获得广东“众创杯”系列赛事特等奖及金银铜奖、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银铜奖、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的除外)。参赛团队(企业)报名时只能选择“众创杯”六个单项赛事中的一项。

(一)团队组报名条件。

1.有创业意向或准备在广东创业的城乡劳动者组成的创业团队,截至报名时尚未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2.创业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无知识产权纠纷;

3.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且均已年满16周岁;

4.参赛者须为参赛团队核心成员或创始人;

5.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不担任省内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6.各单项赛结合赛事特点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企业组报名条件。

1.2018年1月1日以后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残疾人公益赛可适当放宽登记注册时间);

2.企业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

4.各单项赛结合赛事特点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赛事安排(具体时间可根据实际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一)大赛启动(2023年9月)。通过举办启动仪式、发布新闻通稿、刊登新闻专版、开始媒体专栏、发布大赛官方宣传片等形式启动大赛,开展全媒体宣传。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2023年9月至10月初)。参赛者统一登陆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官方网站报名(https://www.gdhrss.gov.cn/zcb/index.html),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众创杯”各单项赛事执行机构将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参赛的团队(企业)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审核。

(三)开展比赛(2023年10月至11月)。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等阶段进行,采取书面评审、项目路演等方式比赛并组织举办投融资对接、创业训练营等各类配套活动。具体由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

(四)总结暨项目展示会(2023年12月)。制作播出《众创英雄汇》专题节目,举办大赛总结颁奖暨项目展示会,并进行录制,后期以电视节目形式在广东卫视等媒体平台播出。

六、奖项设置

科技海归领航赛及大学生启航赛设特等奖及金奖、银奖、铜奖,其他单项赛均设金奖、银奖、铜奖,部分赛事设优胜奖和若干单项奖,特等奖、金银铜奖及优胜奖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颁发证书,奖金(资助资金)按《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5号)程序办理。其中:企业组特等奖50万元、金奖20万元、银奖15万元、铜奖10万元;团队组特等奖25万元、金奖10万元、银奖8万元、铜奖5万元(团队组项目落地注册后,可按奖级分别申请第二阶段资助25万元、10万元、7万元和5万元)。对组织发动得力、社会影响力大、参赛项目数量较多、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市和赛事承办单位、合作单位,由大赛组委会授予赛事“优秀组织奖”。

七、政策支持

除奖金资助外,符合条件的大赛获奖项目和优秀项目可相应享受“12+N”支持措施。

(一)“众创云”培训。利用线上直播或录播上传等技术手段,开设“众创线上云学堂”,免费为参赛项目和企业提供云培训课程(内容包括品牌命名与商标注册、市场开发与营销推广、公司财务规划与管理、团队领导力培养与提升等),综合提升参赛者的创业创新能力。

(二)“众创云”宣传。与赛事合作新媒体平台开启“众创云”宣传,利用直播带货、短视频播放等形式无偿为参赛项目和企业提供一个展示、推广创业产品的大舞台,助力参赛项目和企业提升社会知名度。

(三)孵化场地保障。参赛团队或企业可申请入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技、工信、港澳办、台办、团委等部门建设认定的创业孵化载体(含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和示范点),享受一定年限的减免费场地和孵化服务。

(四)创业融资支持。获奖企业或团队有机会获得广东省创新创业基金旗下子基金及大赛合作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享受相关投融资对接服务。

(五)创业担保贷款。参赛企业可向企业登记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银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其中个人贷款额度最高5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可按每人不超过30万元、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额度500万元),并按规定享受贴息。

(六)银行专项授信。获奖企业可获得大赛合作银行提供的企业贷款授信和利率优惠支持。

(七)能力提升资助。有意愿的获奖团队或企业负责人,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接推荐参加广东省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班(知名高校组织的经营管理能力提升、智能制造时代下的企业管理与创业机遇、商业模式创新、财务管理与融资发展、品牌塑造与营销等专题培训),并享受1万元学费资助。

(八)政策补贴直补。获奖团队或企业将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政策补贴服务,包括专人对接了解情况、精准梳理可享受补贴清单、一次性落实有关补贴等。

(九)职称晋升。获奖项目负责人根据所从事专业领域和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可直接申报高一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获奖项目团队成员中的博士毕业生和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含)以上职称。大学生启航赛、制造业当家先锋赛团队组获奖项目指导老师可将获得奖项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业绩成果参加职称评审。

(十)人才评选推荐。获奖项目参赛企业或团队的人员,属留学回国人员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相关资助项目。

(十一)交流对接平台。参赛团队或企业可申请参加广东“众创杯”系列项目展示、融资对接、创业沙龙等交流对接活动,获得大赛导师创业辅导服务。

(十二)人力资源服务。符合入户条件的获奖项目核心成员可获得高层次人才一站式专区服务,包括协调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档案托管等多项服务。

(十三)其他支持措施。各主办单位、支持单位和合作单位结合职能或自身优势,为参赛企业(团队)提供相关政策和资源支持。

八、其他

为便于统计全校参赛情况,请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收集参赛团队商业(创业)计划书并填写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2),以二级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于10月15日17:00前将以上材料发送至sgxycxcyxy@sgu.edu.cn。

若对2023年广东省“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报名事项有疑问,可咨询创新创业学院韩老师,联系方式:8123956,或咨询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各单项赛执行委会,联系方式详各单项赛方案。

附件1:关于举办2023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含各单项赛方案).pdf

附件2:2023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报名情况汇总表.doc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