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规范科研行为,营造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和科研环境,结合我校《韶关学院2023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韶院党〔2023〕32号)、《韶关学院2023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方案》(韶院党政办〔2023〕19号)工作要求,现就加强我校科研诚信教育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近期整改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确保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各项要求落实到位。通过开展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活动,引导科研人员增强科研诚信意识,坚守科研诚信底线,自觉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推动优化完善科技创新生态,营造求真务实、淡泊名利、潜心研究、水到渠成的良好学术生态。
二、教育内容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自立自强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的文件、相关部门关于科研诚信规范性文件(附件1)和近期科研诚信案件(附件2)为重点,结合各单位实际,对科研人员、教师、学生开展科研诚信教育。
三、教育方式
结合教职工每周集中学习、院系培训、主题研讨、案例宣讲、科研人员自学等方式,实现对校内从事科研活动人员的全覆盖。对在科研诚信方面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及时开展科研诚信提醒谈话,加强教育。
四、教育要求
在入学入职、职称晋升、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等重要节点开展科研诚信教育,推动科研诚信教育常态化、系统化、多样化。要坚持正面典型引导与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发挥优秀科学家模范事迹引领、示范作用。
五、工作要求
各二级单位要认真总结科研诚信教育情况,并于2023年10月19日(星期四)前将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及照片(纸质稿、电子稿)报科学技术部(崇德楼517),邮箱:sgxykjc@sgu.edu.cn,联系人:罗瑾怡,联系电话:0751-8120201。
附件1:科研诚信及科研管理相关文件目录.doc
附件2:反面典型及案例分析.doc
科学技术部 研究生部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