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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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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韶关学院人文社科类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转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6 来源:科学技术部 研究生部(挂靠)
摄影

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韶关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韶学院〔2022〕45号)、2022年第21次校长专题会校长专题会关于“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转”会议纪要精神,现将2023年度韶关学院人文社科类纵向科研项目(不含校级科研项目和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科研经费项目)结余经费结转工作安排如下:

一、办理结余经费结转手续

(一)请项目负责人认真理清已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经费,在完成间接经费绩效发放后如尚有经费结余,请填写《韶关学院历年来已结项纵向科研项目信息统计表(人文社科类)》(详见附件)和《韶关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结转申请表》(详见附件),经项目负责人签名同意后报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盖章,同时提供项目结项佐证材料(含项目结项证书、结项通知书或其他结项证明材料)。

(二)如果待结转的项目无法提供结题证明,需项目负责人签订《结题项目承诺书》(详见附件),同一项目负责人有多个待结转项目可填写在一张承诺书上。

二、材料报送

人文社科类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结转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由二级单位统一按项目类别归属报至崇德楼601办公室,所有材料电子版(含附件及佐证材料)由二级单位汇总后通过企业微信发给科学技术部唐苏捷老师。请各二级学院和项目负责人最迟于2023年10月13日(周五)前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三、工作要求及相关说明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上述工作,已通过结题验收且未办理结转的项目(人文社科类)结余经费在本次统一办理结转手续。根据专项审计整改工作要求,此前已经通过结题验收但本次仍未办理经费结转的纵向科研项目,其结余经费将由学校收回统筹安排使用。

2.联系人:唐老师,联系方式:8121960。

附件.zip

科学技术部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