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韶关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及征集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入库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学校设立校级科研项目旨在加强重点学科、科研团队建设,培育代表性科研成果,获得标志性科研项目。项目类型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党建与思想政治研究专项等三类。
(一)重点项目
1.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项目申请人须无主持省部级及以上在研科研项目;
(3)原则上已获批过校级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再申报。
2.立项数及资助经费
自然科学类,资助经费3-4万元/项;社会科学类,资助经费2-3万元/项。具体立项数根据申报和评审情况确定。
3.研究期限
研究期不超过3年,2023年度项目起止时间:2024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2024年度入库项目起止时间:2025年01月0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如果完成了建设任务,可提前申请结项。
(二)一般项目
1.申报要求
(1)中级及以下职称教职员工;
(2)当年无主持任何在研科研项目;
(3)原则上已获批过校级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再申报。
2.立项数及资助经费
自然科学类,资助经费1-1.5万元/项;社会科学类,资助经费0.8-1万元/项。具体立项数根据申报和评审情况确定。
3.研究期限
研究期不超过2年,2023年度项目起止时间:2024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24年度入库项目起止时间:2025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如果完成了建设任务,可提前申请结项。
(三)2023年党建与思想政治研究专项
1.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一般应是我校从事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的在职人员,主要包括:党政干部、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2)课题类别分为党建研究课题、思想政治研究课题(含三全育人、韶关红色文化资源利用与思想政治教育改革)两大类。
2.选题范围
申请人(课题负责人)须按照《2023年度韶关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1)提供的范围进行申报,超出课题指南的研究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如需细化研究方向,可在主标题下设置副标题。
3.立项数及资助经费
党建研究课题拟立项10项、思想政治研究课题拟立项10项,0.3万元/项。
4.研究期限
研究期不超过1年,项目起止时间: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果完成了建设任务,可提前申请结项。
(四)其他说明
1.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2023年党建与思想政治研究专项除外),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类别项目。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2.项目负责人和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参与:
(1)近三年来,有被终止或撤项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2)申请人已将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申请其他已立项的专项、基金等项目。
3.项目负责人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并计入科研诚信档案。
4.人才引进教师申请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经费拟从其博士启动费中支出,并计入个人科研经费总数。
二、申报方式和材料报送
1.申报方式:本次项目申报采用韶关学院科研系统网上申报(http://kyxt.sgu.edu.cn/userAction!do_casLogin.action)。
2.填写申请书:申请人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填写《韶关学院自然科学类研究项目申请书》或《韶关学院社会科学类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3,以下简称申请书)。
3.科研系统提交申请书和支撑材料:请申请人于2023年10月20日17:00前在校园网主页用个人工号登陆“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点击进入“应用中心”一栏“科研系统”,点击进入找到菜单栏“科研项目”,点击“新增校级科研项目”,依次填写“立项信息”“项目成员”等信息(项目预算栏无需填写),并上传项目申请书及支撑材料,完成后点击提交。
注意:
(1)上传的项目文档包括①项目申请书:基本信息表需全体参与人签名后扫描插入,单位意见页需经学院负责人签名和学院盖章后扫描插入,科研诚信与伦理承诺书需经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签名扫描后插入,并制成一个PDF文件;②支撑材料:须编制封面、目录,并按目录顺序编排汇总成一个PDF文件(大小为5M以内)。
(2)请项目负责人提前登陆“科研系统”查看是否可以正常操作,如有问题,请在教师申报截止日期的前3天(至少)告知科学技术部。
4.二级单位网上审核:二级单位以“院系管理员”(科研副院长或科研秘书)身份进入科研系统,做好本单位申报项目的资格审查和科研诚信把关工作,并围绕项目依托重点学科研究方向,对本单位所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提交。二级单位网上审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24时,届时系统自动关闭。未经所在二级单位推荐审核的项目,学校不予受理。
5.报送汇总表:请各单位填写《2023-2024年度韶关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统计表》(附件4),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科学技术部(行政楼517室),同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6.科学技术部形式审查:科学技术部对各二级单位报送的校级科研项目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项目不予送专家评审。
7.提交纸质版: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科学技术部将组织专家评审,对获得立项或入库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将已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的项目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已签名的科研诚信与伦理承诺书和支撑材料(含封面、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分自然科学类和社会科学类分别报送科学技术部(行政楼517室和601室),经科学技术部审核盖章后,一份由科学技术部存档,另一份由项目负责人保留。
三、注意事项
1.为保证立项项目质量,请各学院做好组织申报与项目诚信把关工作,对各学院所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审查,确保申请书符合申报要求。
2.教师在填写申报书“预期成果”时需详细填写项目目标任务,预期成果必须满足《韶关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项条件》(附件5)相关要求,“预期成果”将作为学校评审推荐和项目结项的重要依据,项目推荐立项或入库后,所选题目和“预期成果”不能修改及删减。
3.科研项目经费由学校自筹,根据年度预算,以最终实际下达经费为准。
4.校级科研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管理,在项目申请时无需做经费预算。
四、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部:张老师(自然科学类),8120201;张老师(社会科学类),8120980。
附件1:韶关学院2023年党建和思想政治课题申报指南.pdf
附件2:《韶关学院自然科学类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韶关学院社会科学类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4:2023-2024年度韶关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统计表(××学院).xls
附件5:韶关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项条件.pdf
科学技术部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