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
为确保我校新生入学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规范有序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及《韶关学院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办法》(韶学院〔2021〕291号)附件1“韶关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各二级学院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小组,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学工部人员、教学秘书、新生班主任等任小组成员,全面负责本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具体工作。实行审核人员(一人审查,一人复核)、副组长和组长“三级审签”工作机制,做好过程记录及有关资料的存档。
各二级学院根据上级部门文件和学校要求,制定本学院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须包含本单位工作组名单、工作组成员职责分工、本单位实施细则等,加强监督管理,严肃责任追究。
学校建立监督检查、责任追究、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对可能发生的冒名顶替、替考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监督。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建立考试招生和学籍学历管理审核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失职失责等情形,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人责任。
二、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内容
(一)新生录取材料与档案等材料复核
各二级学院必须认真核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专项计划资格、高中毕业证或者高中同等学历证明等材料(专升本学生须提供专科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须提供本科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名册、电子档案(由招生办提供)逐一比对,逐项核查,并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将现场采集的新生照片与高考报名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进行人像比对,严防冒名顶替入学情况的发生。同时对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等进行复查。
(二)开展专业考核复测
体育、艺术类专业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要开展入学专业复测,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体育学院要制定专业复测工作具体方案,方案中须含专业复测组织架构、复测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等。
对复核等内容的存疑信息,立即报教务部。
(三)入学体检
校医室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进行,做好新生体检复测工作。体检不合格者,由校医院将体检结论及相关指导意见书面告知招生办、教务部及学生所在的二级学院。二级学院依据招生和学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教务部。
(四)新生入学报到情况统计和信息核对
学院根据新生入学资格核查的情况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新生报到、分班和注册工作。学院须在教务系统根据报到和缴费情况(经济困难学生可走绿色通道)情况及时在教务系统做好报到新生的学期注册工作(须在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17:00分之前完成,否则系统关闭)。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完成附件1《2023级报到入学新生信息核对签名表》(报到新生须核实后本人亲笔签名)、附件2《2023级新生放弃入学资格统计表》、附件3《2023级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统计表》。
(五)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总结工作
二级学院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完成后,须对本学院的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做出书面总结,内容须包含新生招生人数、报到人数、放弃入学资格人数、新生保留入学资格人数(含新生应征入伍、因病),审核步骤,是否按规定程序去复查,然后给定新生复查结论,明确是否可以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等,书面总结以校内请示函形式起草,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及新生本人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确认信息
教务部对新生入学资格核查合格的新生,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及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完成后,请各学院指导和督促2023级新生在11月1日-11月15日之内,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上查询本人学籍注册结果并进行确认(新生须达100%自查,否则新生以后均不能查询到自己的学籍)。经入学资格复查合格并通过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的学生,学籍信息方完整。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将作为学生毕业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重要审核依据。 查询学籍步骤见附件4《新生学信网学籍查询步骤》。
四、材料提交及时间
材料1: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方案
材料2:专业复测工作具体方案(体育及艺术类专业提供)
材料1和材料2须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9月12日(星期二)前交至教务部学籍管理科(崇德楼401)
材料3:二级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总结
材料4:2023级报到入学新生信息核对签名表(分专业提供)
材料5:2023级新生放弃入学资格统计表
材料6:2023级新生放弃入学资格统计表
材料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升本学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须提供)
材料3-7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于2023年9月20日星期三12:00时之前交教务部学籍管理科(崇德楼401)。
其他未尽事宜,请相关单位和部门与学校招生科、学籍管理科直接取得联系。
招生科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8120066
学籍管理科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121372
以上通知,请执行。
附件1 2023级报到入学新生信息核对签名表.xls
附件2 2023级新生放弃入学资格统计表.xls
附件3 2023级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统计表.xls
附件4 新生学信网学籍查询步骤.pdf
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小组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