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韶学院〔2022〕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成果完成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法律顾问及科学技术部审核,评估机构评估,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我校“一种半固态废弃物处理中逸散气体的回收装置”和“一种室内挥发性有机物的去除装置”两件专利成果拟进行转让。现将拟转让的成果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成果名称
| 1、一种半固态废弃物处理中逸散气体的回收装置
(专利号ZL 202123306438.7)
2、一种室内挥发性有机物的去除装置
(申请号2022102748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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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申请人
| 韶关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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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受让方
| 佛山市帝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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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至8月1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科学技术部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并签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751-8120096
科学技术部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