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全市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2023〕 14号)文件精神,经综合遴选,拟确定韶关学院教育学部为先进单位、韶关学院教育学部胡秋兰为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疑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韶关学院助推韶关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应加盖单位公章,要有具体事实。凡匿名提出异议、超出公示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3日起至2023年5月29日。
受理部门:韶关学院助推韶关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办公室
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0751-8880439
韶关学院助推韶关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