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总结近年来学校教学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韶关学院2023年教学工作会议定于5月5日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
二、会议时间:
2023年5月5日(星期五)8:30-17:00,会期一天。
三、会议地点:
主会场:明德楼学术报告厅
分会场:才德楼C200
四、1.主会场:校领导、校党委委员、华南农业大学帮扶韶关学院工作队队长,中层正职(含主持工作副职),三级以上教授代表,教学督导委成员,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教务部、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工作人员。
2.分会场:中层副职,教务部、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工作人员。
五、会议议程:
(一)上午
1. 8:30-9:30 校长 廖 益 报告
2. 9:40-10:40 专家讲座一:
“通”“专”之间:如何立德树人
高等教育专家 刘云杉,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3.10:50-11:50 专家讲座二:
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内涵解读
审核评估专家 朱林生,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曾任江苏理工学院党委书记,淮阴师范学院校长
(二)下午
4.14:40-16:10 分组讨论 (分组讨论地点详见会议手册)
5.16:20-16:50 党委书记 孔云龙 总结讲话
六、会议要求
(一)参会人员衣着庄重得体。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玩手机等。
(二)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各项会议议程,并提前15分钟签到入场。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缺席,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须以部门为单位提前向分管校领导书面请假,并报教务处备案,书面请假条于5月4日上午下班前将请假条交教务处办公室钟越飞老师处(崇德楼412)。
(三)请各学院、各部门负责及时将本次安排和要求通知到位。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