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就做好第一届韶关市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会候选专家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告如下:
一、专业组别
韶关市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会专家分4个专业组别,分别是古建筑专业组、革命文物组、文物安全组、博物馆专业组。具体专业范围为文物建筑、文化景观、石窟寺及石刻、中共党史、城市规划、博物馆管理、陈列展览、公众教育与服务、藏品保管与修复、消防、安防等相关学科领域。
二、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严谨的科学精神、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以及高度的工作热忱和责任感,热爱文物保护工作,曾受过刑事责任追究的人员不得推荐为市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会候选专家。
2.具有文物博物馆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文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的发展现状和方向;
3.从事文博工作或相关工作10年以上,在相关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并得到同行的广泛认同,经验丰富,能独立主持或牵头完成相关领域文物保护等项目;
4.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胜任专家咨询和工地检查等相关现场指导工作,积极承担市文物行政部门委派的工作任务,认真履职尽责。
三、推荐流程
各市直单位、高校确定人选(可包括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已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后,填写《韶关市文物保护委员会专家库人选推荐表》,由所属单位正式行文推荐。
四、推荐名额
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要对拟推荐专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各组别的每个专业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
五、我校推荐安排
1.请各单位积极推荐相关专家学者。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本通知,应使用本通知附件中的有关推荐材料,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2.实行分类限额推荐,我校推荐总人数12人,每类组别限申报3人。将根据相关关要求开展资格审查、评选推荐等工作。
3.请各单位于2023年5月25日前,填写《韶关市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会专家库人选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一份)交送至崇德楼601办公室。同时,将申请老师的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唐苏捷老师企业微信,由学校统一报送推荐,逾期不予受理。社会科学处不受理个人申报业务。
4.联系人:唐老师、张老师(崇德楼601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812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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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处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