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大学生的应用能力、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函〔2019〕13号)等文件精神,为持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应用型、创新型、创业型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贡献力量,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文件和通知精神,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推荐优秀学生团队报名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团队报名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申报产学研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提升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组织形式
2023年大创项目的校级立项数依据各二级学院学生总人数、2022年大创项目立项数、2021-2023年各学院大创项目“优秀/良好”结项数、组织参加2022年第八届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学生数和项目数(以网报数据为准)来划分立项指标,各二级单位根据文件通知精神组织评选,限额推荐,创新创业学院组织资格审查,然后聘请专家评审确定年度校级立项项目,再从校级立项项目中评审遴选出参评省级、国家级项目。对不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特别关注创业类项目的要求)将被取消校级立项资格;被取消立项的项目,二级学院不能进行补报。
三、项目类别与类型
(一)项目类别
大创项目按类别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项目资助经费数为同级同类一般项目的2倍)两类。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创新创业(见附件6)。
(二)项目类型
大创项目分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三个级别,分别设有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个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 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论文)撰写、论文发表、成果交流(发表)等工作。 创新训练项目内容包括自主性学习、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与材料、实施实验、数据分析处理、撰写总结报告、成员分工等。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团队中每位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完成编制创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计划书和发表论文等工 作。创业训练项目内容包括自主性学习、商业计划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方案、计划参加的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计划)、成员分工等。
3.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创业训练的成果,推出一项具有 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获得专利或相应知识产权的成果。创业实践项目强调促进学生与市场需求接轨,进行产品经营技能训练,锻炼学生面对复杂市场变化的能力和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技能,培养创新创业意识,锻炼实践能力。创业实践项目内容包括创新性产品或服务等内容的项目概述、商业计划书编制、市场分析、商业模式设计、融资计划、企业经营管理等。
四、项目选题与结项要求
(一)项目选题
大创项目要求选题新颖,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且方案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大创项目鼓励学生自主选题,应避免项目过大、过难、过深,在导师指导下,经过学生的努力能独立自主按时完成。选题一般来源于:1.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2.开放实验室或创新实践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3.从课程学习和学科竞赛中延伸出的研究项目;4.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5.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6.社会调查及其他有理论与实践价值的项目;7.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的项目主要有:
1.与专业相结合的科技型创新创业项目。
2.技术创新性或商业模式创新性强,服务粤北地方经济发展且具有较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创业项目。
3.紧密对接粤北地方产业发展,如“农村科技特派员驻镇帮镇扶村行动”项目。
4.前期成果中有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项目申报国家级大创项目。
5.企业自主命题的项目。
6.创新创业基础课程任课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的教师(须提供教务系统导出打印的课程表,且任教时间应不短于一个学期)参与指导的项目。
7.正在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孵化的项目。
8.依托科研项目,有成熟技术成果支撑或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9.参加“互联网+”“创青春”“众创杯”“创客广东”等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的项目。
10.师生共创“专创”工作室项目。
11.具有较强公益性、示范性、展示性、专业性、传承性的优质创新创业项目。
12.项目已注册成立公司或拟在入驻期内完成工商注册的创业项目。
13.跨院系、跨专业团队的协作项目。
(二)项目结项要求
1.校级项目成果要求项目负责人排名前2;
2.省级及以上项目成果要求项目负责人排名第1;
3.学术论文等成果参照学校有关科研成果管理规定认定,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学生)署名为第一或第二作者的该项目成果,标注“(国家级或省级)或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署名第一单位必须是韶关学院,相关项目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
4.各级创业实践项目和国家级、省级创业训练项目须入驻校内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并注册成立个体工商户或企业。
(具体结项评审条件详见附件5)。
五、申报要求及条件
(一)创新训练项目的申请者需是我校在校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创业训练项目的申请者需是本科生团队,项目保证在校期间完成。创业实践项目的申请者需是本科生团队,项目一般要求在校期间完成,若项目有深入实践的必要且负责人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是我校2020、2021级本科生(有联培研究生、专科生的学院也可组织联培研究生、专科生申报项目),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1人,项目研究团队含项目负责人在内,人数不超过5个人。
(二)项目选题应具有创新性、实践性和探索性,目标明确,内容适当,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不支持重复性项目,严禁抄袭剽窃等行为。
(三)国家级项目的校内指导老师,原则上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学历的教师,积极鼓励各项目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导师。“大创项目”配备指导教师1-2名,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必须实施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双导师制,即1-2名校内指导老师+1名校外企业导师。
(四)每位指导老师指导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包括第二指导老师以及指导在研项目含延期项目)。每位学生只能负责或参与一项在研大创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也不得在其他项目中作为成员申报。已经以其他名义获得省级以上支持项目的,不能再次申报。
(五)项目申报必须自报项目级别。其中,申报省级、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前期研究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申报人曾参与校级及以上级别的创业实践项目并以优秀等级结项;2.具备可转化实体创业的研究成果(发明专利、技术专利等);3.曾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等赛事并取得优异成绩;4.项目申报人曾参加创业培训取得结业证书,并提交完整的创业计划书。
(六)创新训练项目一般为1-2年,创业训练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不超过3年。
六、申报方式与评审流程
二级单位组织学生和指导老师根据通知及文件精神,认真选题,确定项目团队及工作方案,组织申报项目类型为创新训练项目的申报团队,填写《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1),确定级别和类别,并在“预期成果”栏中填写成果内容,如“发表论文”等,交指导老师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后,由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5月10日前将电子版的《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视情况可提供支撑材料)电子稿(命名为:某某学院+项目负责人姓名+2023年大创项目申报材料)发给各二级学院大创项目工作联系人(具体由各二级学院另行通知)。
创新创业学院组织行政教辅部门和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含师生共创“专创”工作室)项目,以及全校的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申报。2023年5月10日前,上述项目直接将申报材料(材料要求同上)交至创新创业学院,由指导老师所在部门或创新创业学院签字盖章推荐。创新创业学院汇总申报材料后,将组织专家根据指标限额对申报立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确定出的拟立项项目将参加全校项目立项评审。项目获批立项后,项目归口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管理。
同一项目严禁既在二级学院申报,又在行政教辅部门和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含师生共创“专创”工作室)申报;一经发现,取消项目当年立项资格,并按相关文件追究项目负责人和指导老师责任。
各二级单位收到申报材料后,根据学校、省、国家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有关文件精神及韶关学院2023年校级大创项目各单位申报名额数(申报名额由基础名额和奖励名额构成,其中基础名额根据各二级学院学生总人数、2022年大创项目立项数、2021-2023年各学院大创项目“优秀/良好”结项数+组织参加2022年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数(以2022年5月31日网报数据为准)总和归一化后,分别占40%、40%、20%,应用“四舍五入原则”分配;奖励名额按照即将挂网的组织学生网上报名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的通知规定,具体奖励名额统计截止时间另行通知,申报名额将在各二级学院分管大创项目的领导及工作联系人所在的学校大创项目管理企业微信群发布),制定好评审办法及评分规则,组织专家认真评审,按指标级别、类型和类别等要求评选出拟立项项目。在项目申报表中填写二级单位评审意见,并填写《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各二级单位通知拟立项的项目团队根据评审结果,登录韶关学院教学一体化服务平台(http://jwc.sgu.edu.cn/jsxsd/)——“创新创业”模块,在线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并按系统审批流程,分别由指导老师和二级学院进行审批。
各二级单位于2023年5月15日下午17:00前将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所有项目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视情况可提供支撑材料)交创新创业学院115室郑逸薇老师处,电子稿(文件夹命名为:某某学院+2023年度大创项目申报材料)打包压缩后,通过企业微信发送给创新创业学院郑逸薇老师。各二级单位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创新创业学院收齐各二级学院的申报材料后,参照《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分细则》(附件3),聘请专家对所有拟立项项目进行评审并分类定级,专家评审采取回避制度。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评出拟上报参评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正式立项校级项目;拟推荐为国家级和省级的项目正式上报省教育厅。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校级、省级和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采取逐级遴选确定。没有进入自报级别的项目,自然进入下一级别项目的遴选。没有自报国家级、省级,或在“预期成果”栏中没有填写发表论文或相当的专利等成果内容的项目,将不列入参评国家级或省级项目。所有省级、国家级立项项目均为校级立项项目,但不重复资助经费。
(二)对于推荐拟校级立项项目出现形式及资格审查不符要求,如指导老师超项限制或重复立项或交叉申报或一票否决事项(如:创业训练、创业实践类项目没有企业导师,省、国家项目没有拟发表论文表述,没有指导教师意见)等被取消。
(三)项目经费管理执行“奖补制”或“包干制”。校级项目经费执行“奖补制”,省级及以上项目执行“包干制”(见附件7)。
(四)“奖补制”项目经费管理具体参照学校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项目指导教师负责对项目及其经费的使用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经费使用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项目研究无关的事项。
(五)申报表等立项申报文档作了调整,请以本通知附件中的申报材料模板填写立项申报材料,请各二级单位收集汇总申报材料时把按本通知要求把好材料形式审查关,凡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整个二级单位材料不予受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创新创业学院 郑逸薇
联系电话:0751-8123951;
工作邮箱:sgxycxcyxy@sgu.edu.cn;
联系地址:明德区育德楼(原创新创业大楼)115室。
附件1: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分细则.doc
附件4:韶关学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资助标准.xls
附件5: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评审条件.doc
附件6:2022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doc
附件7: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韶院〔2023〕19号).pdf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