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推动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校工会(妇女联合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韶关学院“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韶关学院工作2年以上且在岗的教职工家庭可参加。
二、评选条件
(一)家庭成员遵纪守法,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重点推荐在夫妻恩爱、孝老爱亲、廉洁守法、科学教子、和睦邻里、科技创新、勤劳创业、廉洁齐家、情系国防、热心公益、诚信经营、绿色节俭或移风易俗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身边群众认可度高的典型。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家庭不得推荐: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行为,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在文明、诚信、征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有家庭暴力行为,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等。
三、评选办法
(一)本次评选采取各二级工会推荐的方式进行。
(二)各二级工会要“好中选优”推荐1户候选家庭,曾获得国家、省、市、校“最美家庭”荣誉称号的不重复评选。
(三)学校将从各二级工会推荐的候选家庭中,通过工会组织评选,征求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室、教务部和保卫部等相关部门意见,择优上报学校审议批准和校内公示后,授予校级“最美家庭”称号并进行表彰奖励。与此同时,学校将结合综合情况择优向市妇联推荐评选韶关市“最美家庭”。
四、具体要求
(一)严格政治把关。各二级工会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活动的监管,把好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明确责任主体,守好宣传阵地。
(二)加大媒体宣传。要把评选“最美家庭”和“优秀书香家庭”结合起来,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传播家庭文明正能量,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报送要求
1.申报候选家庭。请申报候选家庭将《韶关学院“最美家庭”推荐表》、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含孩子在校表现)、家庭承诺书(全体家庭成员签字)及家庭生活照(3-5 张)交各二级工会进行评选推荐,请不要擅自改变表格的格式和大小, 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准确。
2.各二级工会。请各二级工会评选推荐后,将《韶关学院“最美家庭”推荐表》(签字盖章)、事迹材料(盖章)、家庭承诺书(全体家庭成员签字)及家庭生活照(3-5 张)等资料以二级工会名义于2023年5月5日前统一提交,电子版(word可编辑版及pdf盖章扫描版)请通过企业微信发至钟曦斐老师;纸质版送至校工会(弘德楼B102),联系电话:8124792。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韶关学院“最美家庭”推荐表.doc
2.家庭承诺书.doc
校工会(妇女联合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