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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7 来源:校团委
摄影

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师生开展作品培育工作,并择优推荐。

一、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

展演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时代同向,与祖国同向,胸怀家国,奋力筑梦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精神状态;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灵美、形象美、行为美、语言美的崇高审美追求和高尚人格修养。

二、活动对象

参加展演活动的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在华留学生可参照上述分组。

三、项目类别

展演活动包括艺术表演类(含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艺术与校园四部分;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学生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等方面。四个大类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报送方式

各单位原则上每项目推荐不超过2个作品,如有优秀作品可增加1—2个,请各单位按项目类别填写《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作品推荐表》(见附件2—5),于4月17日17:00前统一将本单位《推荐表》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校团委、素质教育中心、美育教育中心张晓丹处,纸质版交至黎灿学生活动中心207办公室,校团委、素质教育中心、美育教育中心汇总全校作品后,将按照相关通知精神推进后续工作。

联 系 人:张晓丹

联系电话:0751-8120017

工作地址:黎灿学生活动中心207办公室

附件: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附件压缩包.zip

校团委、素质教育中心、美育教育中心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