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二级学院: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精神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的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国创计划”项目2020-2022年度报告及相关数据报送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2020年11月1日-2021年10月31日、2021年1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共两个统计周期内的年度报告和相关数据。
二、报送内容
各二级学院应系统梳理各级(国家级、省级、校级)“国创计划”项目开展情况,编制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整体实施情况、项目组织管理方式、主要教育教学改革举措、支持保障手段、项目特色与成效、典型经验做法、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并附相关数据表格(见附件1-2)。
三、报送方式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3年4月15日前,完成年度报告撰写(模板见附件3)并附数据表格(数据采集时间区间为2020年1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通过企业微信将材料压缩包(重命名为“XX学院+大创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刘伟钦,压缩包内应包括有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的PDF版和可编辑的文档、表格材料。
四、工作联系人
创新创业学院刘老师,联系电话:0751-8123951。
附件1:“国创计划”年报数据采集表.xls
附件2:“国创计划”年报数据分类统计表.xls
附件3:XX学院“国创计划”开展情况年度报告(模板).doc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