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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拟推荐上报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27 来源: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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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学校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报工作。经教师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专家组评议、会议研究,现将拟推荐上报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7日-2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特别是项目申请人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学术道德规范、未征得项目组成员同意等方面情况),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处反映,并提供必要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写明本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将不予受理。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751-8121960。

我校拟推荐上报项目的申请人应切实遵守科研诚信要求,切实维护学校科研管理信誉,在上级未正式公布立项名单前,不得再以相同、相近或雷同的题目或内容申报其他类别项目。

拟推荐上报名单

社会科学处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