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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寒假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0 来源:韶关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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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和教育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精神,为科学精准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工作,全力维护师生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做好寒假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慎终如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校园疫情防控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各单位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科学研判疫情防控形势,以过硬的作风、有力的举措、强力的执行,慎终如始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校园安全、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全面筑牢校园疫情防控壁垒,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减少疫情对师生学习、生活的影响。

二、持之以恒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一)加强师生健康管理,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各单位要按照“日报告、零报告”工作机制,动态精准掌握并及时报送留校、离校的学生人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持每天11:00前通过粤政易“每日疫情零报告群”如实报送当日核酸阳性和抗原阳性师生人数、身体状况异常(体温≥37.3°、咳嗽、乏力等症状)师生等相关信息,坚持做好师生常态化健康监测。

(二)管好校门

以我校白名单为基础,严格落实校门出入管理措施。白名单内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必须测量体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佩戴口罩。校外人员未经审批不得进入学校。

(三)加强公共卫生管理

加强办公室、饭堂、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保持通风和空气流通。强化环境清洁、消毒和通风,重点对电梯、公共楼道、公共厕所、办公楼层、食堂等公共区域与设施进行消毒。加强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

(四)加强疫苗接种

按照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引导未完成接种的无禁忌师生尽快完成接种,符合加强针接种条件的师生尽快完成加强针接种。重点关注幼儿和老年教职工接种率,做到应接尽接。

(五)强化师生安全有序流动

1.引导师生有序出行。各单位要加强健康宣传引导,按照“两避免两倡导”原则引导师生科学出行,即:避免带病出行;65岁及以上老人、严重基础病患者等尽量避免出行。倡导出行前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倡导出行必戴口罩。

2.引导做好个人防护。各单位要引导师生加强自我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社交距离。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引导师生做好健康监测,减少聚集性活动。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后,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与家人近距离接触,及时开展抗原检测。

三、完善师生服务保障 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引导师生正确认识防疫政策措施,增强士气和信心。摸清生活困难和身体健康有特殊需要的师生底数,建档立卡,跟进服务,并建立兜底帮扶机制。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老年教职员工健康保障工作。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新时代老干部工作的各项要求。摸清老年教职员工健康状况底数并建好台账,及时了解其健康状况和就医需求,要及时回应实际需求,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针对空巢独居、特困、重病、失能等重点老年教职员工,“一人一策”建立快速准确联系渠道,完善诉求反映机制,落实“接诉即办”。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