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国家工作人员2022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粤普办〔2022〕11号)以及《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的通知》(韶普办〔2022〕11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2年全校教职工学法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考对象
全校处级(含)以下在岗教职工。
二、考试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史党章党规、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行政处罚法、禁毒法、保密法、消防法、退役军人保障法、统计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知识产权、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反诈骗、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国家宗教政策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韶关市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韶关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韶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地方性法规等。
三、题目设置
考试试卷设置50道题目,总分为100分(包括单项选择题30道题,每题2分;多项选择题10道题,每题2分;判断题10道题,每题2分),考试题目全部从【练习题库】中随机抽取。每人有3次考试机会,成绩以高分覆盖低分。考试成绩60分(含)为及格、90分(含)为优秀。
四、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10月17日,补考时间为10月27日-28日。
五、考试方式
通过“韶关普法”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dsgsfj)-“韶关市普法考试微平台”进行考试。具体步骤:“韶关普法”微信公众号→互动栏目→普法考试微平台→登录→在线考试→选择考场(选择“浈江区”)→正式考试→年度学法考试→完成考试后交卷。
学员凭本单位管理员录入平台的手机号码和默认密码(12345678)方可登录平台(登录平台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1.在全校教职工中组织开展年度学法考试,是全面依法治校基础性工作的重要一环,是持续提升我校教职工法治素养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觉悟和使命担当,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普法考试微平台”已升级改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领导本单位教职员工开展学法考试工作,坚持“以考促学,学用结合”,按时完成学法考试各项工作,确保学法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3.各单位管理员要梳理学员情况,及时将学员信息反馈给校普法办添加和删除,并督促本单位学员按时参加考试。
4.各单位管理员要梳理学员情况,及时完成学员添加和删除,督促本部门(单位)学员按时参加考试,并及时做好考试成绩统计保存工作。
5.工作中遇到的相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校普法办。联系电话:8120013,联系人:徐昌龙。
附件:学员操作指南.pdf
校普法办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