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2022年韶关市法治文化季活动将于2022年7月—12月举行,按照韶关市有关通知要求,现将学校组织参加活动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教化作用,着力建设具有时代特征、韶关特色的法治文化,为法治韶关建设厚植法治文化土壤,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题内容
以“和谐善美 法韵韶关”为主题。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非遗文化与法治文化(如法治人物、法治典故、法治故事、法治格言警句、体现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的景物)、法治宣传(如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禁毒、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等)等内容,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普法方式方法的创新和发展,增强全民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三、活动目标
积极参与法治文化活动,通过创作、展演、交流、评选、竞赛、宣传等多种形式,促进单项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群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让普法宣传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逐步打造韶关特色法治文化品牌。
四、文化季重点活动内容
(一)“法韵·传承”优秀传统法治文化作品征集
作品要结合主题创作,突出法治元素,并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非遗文化与法治文化、法治宣传等有机融合。
1.参赛对象:学校全体教职工
2.征集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剪纸、刺绣、手工编织物、泥塑、篆刻以及非遗等传统手工作品等(材质、造型、形态、色彩不限)。
3.报送方式:作品以图片方式(标题注明:作品类型+作品名称+报送单位)报送。请于2022年8月25日前将作品图片和推荐表(附件1)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sguxcb@sgu.edu.cn,待评选出入围作品后再将实物报送至主办方。
(二)“法治韶关 喜迎党的二十大”演讲比赛
以“法治韶关 喜迎党的二十大”为主题,紧密结合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优秀共产党员在平凡岗位上践行初心使命的感人事迹和鲜活事例,深刻挖掘韶关法治建设中的先进典型,结合个人经历用身边人身边事,多层次多角度地展示韶关法治文化建设的丰硕成果和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以昂扬的斗志,奋发有为的精神,为推动韶关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作出应有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1.参加对象:学校全体在职教职工。
2.作品要求:请各参赛人员以视频的方式报送参赛演讲内容,比赛视频时长不超过6分钟,画面比例16:9,分辨率1920×1080(高清),mp4格式;一镜到底,不得剪辑。视频的命名方式:法治演讲比赛视频+所在单位全称+演讲题目名称。
3.报送要求:请于2022年8月20日前将参赛视频上传到百度网盘,并将链接、提取码和推荐表(附件2)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sguxcb@sgu.edu.cn。
(三)法治文艺比赛
作品要结合主题创作,突出宣传红色法治文化,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不断增强红色资源的生命力、凝聚力、感召力,让人民群众在法治文化中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
1.参赛对象:学校全体师生 2.作品要求:所创作作品要结合主题,突出法治元素内容,包括戏剧(话剧、歌剧、舞剧、戏曲等)、曲艺(评书类、相声类、快板类、鼓曲类、说唱书类)、歌曲、舞蹈、小品等。歌舞类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戏剧、曲艺、小品不超过10分钟,参赛作品需为2021-2022年创作。作品剧本稿件以word格式报送,成品视频用DV机和手机拍摄均可(建议用三角架拍摄),画面和声音质量清晰,以mp4格式报送。作品的命名方式:作品类型+作品名称+所在单位。
3.报送要求:请于2022年8月25日前将参赛作品上传到百度网盘,并将链接、提取码和推荐表(附件3)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sguxcb@sgu.edu.cn。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创作文化作品和活动顺利开展。
(二)创新作品。各单位要结合法治文化季的主题内容,精心谋划具有自身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积极探索创新创作,注重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突出法治主题,注重以案释法,注重阐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吸引力,全方位展示法治宣传成效。
(三)确保质量。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创作高质量作品和优秀人员参加活动,确保报送质量。
六、其他事项
本次法治文化季征集报送的作品须为创作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享有以公益为目的的使用、传播、修改、改编、出版等权利,以及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如出现知识产权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凡报送作品参加本次活动的作者,即视为接受本次活动的各项规定。
附件1、2、3.doc
党委宣传部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