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单位:
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试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及我省人才流动情况,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办公室已启动2022年度增补完善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专家库信息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方针、政策,实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征集范围
专家库面向各地级以上市委宣传部、社科联,省直各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各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公开征集,各有关单位负责按要求组织推荐。
三、专家入库条件
1.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中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
2.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本学科、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发展动态。
3.具有正高级职称。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愿意并且能够胜任评审工作。
四、填报完善材料
未在库且符合条件的专家,应认真填写《2022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评审专家库新增入库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
五、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1.申请人应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要求,认真阅读本通知及附件中有关文件,如实填报信息,应于8月30日前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以便所在单位开展资格及形式审查。
2.各申报单位按照专家入库条件要求严格把关。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省评奖办根据专家信息审核入库,对弄虚作假、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取消其专家资格。各申报单位负责人要严把意识形态关、政治关、质量关、形式关,全面落实《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http://www.sgu.edu.cn/d94046.html)等文件精神要求,避免有悖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行为的发生。
3.申报单位应于9月1日下午16时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纸质版《2022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评审专家库新增入库信息汇总表》一式一份及其电子版)报社会科学处,逾期不予受理。
4.社会科学处不受理个人申报业务,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开展资格审查、评选推荐等工作。
5.联系人:黄老师、张老师(崇德楼601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8121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