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单位:
广东省社科规划2022年度“人才研究专项”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人才研究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努力推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为提高我省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高质量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和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应是在广东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从事人才研究的在职人员。 2.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能够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的指导职责。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不具有博士学位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选题详见附件),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每一位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申报人需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具有与招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根据项目内容选择申报,不得随意更改题目。
4.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时间从2022年6月算起),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招标项目。 三、招标数量和资助金额
本次招标拟资助10个课题(选题详见附件),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项中标课题,每个课题资助8万元。
四、结项要求
1.项目完成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前。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成果的,视为自动撤项。
2.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全文3万字以上,并提供3000字以内的简介。结项成果材料一式7份。
五、申报纪律
1.申报责任单位要把好政治关和质量关,从选题设计、课题论证、课题负责人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等方面认真审核,合格者方可申报。
2.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在《申报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六、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1.申请人应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要求,认真阅读本通知及附件中有关文件,使用本通知附件中的有关申报材料,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搞一题多报、重复申报、过度承诺预期成果,应于7月15日前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以便所在单位开展资格及形式审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2年度“人才研究”专项选题方向》《项目申报书及论证活页》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2.各申报单位负责人要严把意识形态关、政治关、质量关、形式关,全面落实《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http://www.sgu.edu.cn/d94046.html)等文件精神要求,避免有悖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行为的发生。
3.申报单位应于7月16日下午16时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纸质《申报书》一式七份(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注意各种签名),论证活页一式七份(限5000字,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汇总表》(详见附件)一式一份,以及以上材料电子版)报社会科学处,逾期不予受理。
4.社会科学处不受理个人申报业务,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开展资格审查、评选推荐等工作,并于7月18日下午寄出申报材料。
5.联系人:黄老师、张老师(崇德楼601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8121960。
附件.rar
社会科学处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