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教育厅2022年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政策研究课题(委托项目)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内容与经费安排
(一)广东省学习困难儿童支持政策研究。面向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调查学习困难儿童的现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善学困儿童现状政策建议、推进策略和保障机制,编制学困儿童发展指南,为出台学困儿童支持政策做好准备。委托1个研究单位开展项目研究,经费安排20万元。
(二)广东省特殊教育地方课程体系建设研究。调查我省特殊教育课程建设现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特殊教育地方课程体系的建设、优化和提升有效策略和路径,推进优质地方课程资源开发和应用。委托1个研究单位开展项目研究,经费安排10万元。
(三)广东省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研究。调查我省特殊教育办学质量现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善特殊教育办学质量的有效策略和路径,研制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估标准及指标体系,形成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委托1个研究单位开展项目研究,经费安排10万元。
以上项目经费拨付至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参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列支相关费用。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政策研究课题由各有关高校、教科研机构自主申报,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课题组成员5-8人。
(二)同一主持人的同一课题如已得到各级教育部门立项资助,不可重复申报本课题。课题主持人和成员参加申报的课题不得超过2项。
(三)课题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以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够胜任实际主持者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我校申报工作要求
1.申请人应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要求,认真阅读本通知及附件中有关文件,使用本通知附件中的有关申报材料,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搞一题多报、重复申报、过度承诺预期成果,应于6月6日前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以便所在单位开展资格及形式审查。 2.各申报单位负责人要严把意识形态关、政治关、质量关、形式关,全面落实《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http://www.sgu.edu.cn/d94046.html)等文件精神要求,避免有悖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行为的发生。
3.申报单位应于6月7日上午11时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书》一式四份(无须装订,申请人须签名),电子版《申报书》及申请人已立项课题的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审核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的《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及以上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报社会科学处(现场核验纸质版材料,通过企业微信向黄惠莲老师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社会科学处不受理个人申报业务,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开展资格审查、评选推荐等工作,并于6月7日下午寄出申报材料。
4.联系人:黄老师、张老师(崇德楼601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8121960。
附件.rar
社会科学处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