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切实提升我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培训项目的质量和实效,我中心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调研)专家库人员推荐工作,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培训师资库(第一批)。请各学院推荐相关学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及方案设计专家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人选范围和条件
专家库人选范围包括省内外高等学校、教师培训机构的教师培训专家,中小学和幼儿园优秀教师(含教研员)。条件如下:
(一)政治立场坚定,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学术造诣较高,品行良好,未受任何处分,在本领域和同行中有较高声誉。长期从事基础教育教学、管理、研究等工作,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家基础教育领域改革发展趋势。
(二)高校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为县市级以上特级教师、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承担过省市县教师培训项目任务,培训经验丰富,学员反映良好,有精力完成中小学教师培训培训教学任务。
(四)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能运用教育培训理论和技术手段、结合学员(专业)特点开展培训。
(五)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最新动态,能理论联系实际,帮助或启发学员解决实际教学工作中的问题。
二、专家库人选学科(领域)范围
类别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学科(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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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 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历史与社会)、地理、综合实践活动、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艺术、高中信息技术、高中通用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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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
| 教育理论与实践、教师培训理论与实践、师德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班主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教育技术能力、信息技术能力、国家安全、公共卫生、劳动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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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荐名额
请具有基础教育师范学科背景的二级学院根据学科(领域)推荐专家,分别推荐校内和校外人员各不少于5人。
四、推荐程序与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根据遴选条件按照公平择优的原则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调研)专家库人员遴选工作,积极推进符合要求、经验丰富、能力突出的专家人选。
(二)请各二级学院组织推荐人员认真填写《韶关学院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调研)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韶关学院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调研)专家汇总表》(见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于2022年6月6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我中心。
(三)各二级学院报送专家人选材料后,我中心将组织专家对推荐人员进行评审,确定我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调研)专家库人选。中心将适时为各位专家颁发证书,并不定期组织相关工作的开展,根据《韶关学院培训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和相关文件的规定计算发放劳务费用。
五、组织管理
我中心负责专家库教师的遴选、聘任、考核、调整、信息发布等日常管理工作,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及时更新,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专家库教师电子信息档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5816519492(679492);
邮箱:pxyjyb@sgu.edu.cn
通讯地址:韶关学院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西区蔡加赞楼一楼东三)。
附件1:韶关学院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推荐表.doc
附件2:韶关学院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汇总表.doc
韶关学院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