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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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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征求《韶关学院教研业绩分类分级评价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0 来源: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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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发挥教研业绩评价体系对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和成果应用的导向作用,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培养水平。教务处牵头起草了《韶关学院教研业绩评价办法(试行)》,并于2022年3月9日首次向学校各二级单位及教职工征求意见,经多方讨论修改后形成《韶关学院教研业绩分类分级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向各二级单位及教职工征求意见(请到mis系统查看征求意见稿)。请各二级单位及教职工认真研究讨论,集体意见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无意见也请回函),教职工个人反馈意见的请具名。纸质材料交至崇德楼(原行政楼)412室,电子版发送至Jwczhk@sgu.edu.cn,或通过企业微信即时发送至李美兰。 请各单位和广大教职工多提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此文件为内部讨论文件,请勿外传勿上网。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2年5月24日17:00。 教务处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