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大学生的应用能力、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持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应用型、创新型、创业型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学校决定启动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文件和通知精神,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推荐优秀学生团队报名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团队报名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含国际参赛项目)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申报产学研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等,提升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组织形式 2022年大创项目的校级立项数依据各二级学院学生总人数、2021年大创项目立项数、2020-2022年各学院大创项目“优秀/良好”结项数、组织参加2021年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数及参赛人数(以2021年5月31日网报数据为准)来划分立项指标,各二级单位根据文件通知精神组织评选,限额推荐,创新创业学院组织资格审查,然后聘请专家评审确定年度校级立项项目,再从校级立项项目中评审遴选出参评省级、国家级项目。
对不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请特别关注创业类项目的要求)将被取消校级立项资格;被取消立项的项目,二级学院不能进行补报。
三、项目类别与类型
(一)项目类别
大创项目按类别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项目资助经费数为同级同类一般项目的2倍)两类。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创新创业(详见附件5)。
(二)项目类型
大创项目按类型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论文)撰写、论文发表、成果交流(发表)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和发表论文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创业训练的成果,推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提交专利或相应知识产权的成果。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四、项目选题与结项要求
(一)项目选题
项目选题一般来源于工程技术、管理科学、生活实践、教师科研、产业一线等方面的问题,鼓励围绕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及智能制造、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医药与大健康、节能环保、现代特色农业、旅游文化产业等领域选题申报。
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的项目主要有:
1.优先支持与专业相关度高、有鲜明创新理念或科技含量的项目;
2.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紧密的项目;
3.优先支持与粤东西北地区(尤其是韶关等粤北地区)均衡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密切相关的项目;
4.优先支持前期成果中有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项目申报国家级大创项目立项;
5.优先支持师生共创“专创”工作室项目;
6.优先支持企业自主命题的项目;
7.优先支持创新创业基础课程任课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和博士学历的教师(须提供教务系统导出打印的课程表,且任教时间应不短于一个学期)参与指导的项目;
8.优先支持正在学校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孵化的项目以及可入驻孵化基地并注册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的项目;
9.优先支持依托科研项目,有成熟技术成果支撑或专利授权(尤其是学生署名或参与度高的成果或专利)的项目,或已注册公司的创业项目;
10.优先支持参加过省级以上(含省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或各类科技创新评选并获奖的项目。
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的团队协作项目。
(二)项目结项要求
1.校级项目要求有3000字以上调查报告或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完成人在校级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奖等相当成果;
2.省级项目要求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刊物必须同时具有国际刊号ISSN和国内刊号CN)上正式发表1篇论文或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完成人在省级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奖或2个已授权专利(软著、外观、实用新型)等成果;
3.国家级项目要求在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1篇论文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2篇论文(刊物必须同时具有国际刊号ISSN和国内刊号CN)或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完成人在国家级级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或4个已授权专利(软著、外观、实用新型)或1个授权发明专利(发明专利的授权通知书也可)等成果;
4.学术论文等成果参照学校有关科研成果管理规定认定,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学生)署名为第一或第二作者的该项目成果,标注“国家级(或省级或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署名第一单位必须是韶关学院,相关项目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
5.各级创业实践项目和国家级、省级创业训练项目须入驻校内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并注册成立个体工商户或企业。
五、申报要求及条件
(一)创新训练项目的申请者需是我校在校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创业训练项目的申请者需是本科生团队,项目保证在校期间完成。创业实践项目的申请者需是本科生团队,项目一般要求在校期间完成,若项目有深入实践的必要且负责人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是我校2019、2020级本科生(有联培研究生、专科生的学院也可组织联培研究生、专科生申报项目),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1人,项目研究团队含项目负责人在内,人数不超过5个人。
(二)项目选题应具有创新性、实践性和探索性,目标明确,内容适当,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不支持重复性项目,严禁抄袭剽窃等行为。
(三)国家级项目的校内指导老师,原则上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学历的教师,积极鼓励各项目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导师。“大创项目”配备指导教师1-2名,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必须实施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双导师制,即1-2名校内指导老师+1名校外企业导师。
(四)每位指导老师指导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包括第二指导老师以及指导在研项目含延期项目)。每位学生只能负责或参与一项在研大创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也不得在其他项目中作为成员申报。已经以其他名义获得省级以上支持项目的,不能再次申报。
(五)项目申报必须自报项目级别。其中,申报省级、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前期研究成果,成果形式包括:1.项目申报人曾参与校级及以上级别的创业实践项目并以优秀等级结项;2.具备可转化实体创业的研究成果(发明专利、技术专利等);3.曾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等赛事并取得优异成绩;4.项目申报人曾参加创业培训取得结业证书,并提交完整的创业计划书。
(六)创新训练项目一般为1-2年,创业训练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不超过3年。
六、申报方式与评审流程
二级单位组织学生和指导老师根据通知及文件精神,认真选题,确定项目团队及工作方案,填写《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1),确定级别、类型和类别,并在“预期成果”栏中填写成果内容,如“发表论文”等,交指导老师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后,由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电子版的《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视情况可提供支撑材料)电子稿(命名为:某某学院+项目负责人姓名+2022年大创项目申报材料)发给各二级学院大创项目工作联系人邮箱(具体由各二级学院另行通知)。
使用行政教辅部门和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含师生共创“专创”工作室)指标申报的项目,2022年5月20日前,直接将申报材料(材料要求同上)交至创新创业学院,该类项目由指导老师所在部门或创新创业学院签字盖章推荐。创新创业学院汇总申报材料后,将组织专家根据指标限额对申报立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确定出的拟立项项目将参加全校项目立项评审。项目获批立项后,项目归口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管理。
同一项目严禁既在二级学院申报,又在行政教辅部门和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含师生共创“专创”工作室)申报;一经发现,取消项目当年立项资格,并按相关文件追究项目负责人和指导老师责任。
各二级单位收到申报材料后,根据学校、省、国家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有关文件精神及韶关学院2022年校级大创项目各单位申报名额数(申报名额由基础名额和奖励名额构成,其中基础名额根据各二级学院学生总人数、2021年大创项目立项数、2020-2022年各学院大创项目“优秀/良好”结项数+组织参加2021年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数(以2021年5月31日网报数据为准)总和归一化后,分别占40%、40%、20%,应用“四舍五入原则”分配;奖励名额按照《关于组织学生网上报名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的通知》(校园网链接http://www.sgu.edu.cn/d104201.html)规定,并以2022年5月23日上午10时整的网报数据作为奖励计算依据,申报名额将在各二级学院分管大创项目的领导及工作联系人所在的学校大创项目管理企业微信群发布),制定好评审办法及评分规则,组织专家认真评审,按指标级别、类型和类别等要求评选出拟立项项目。在项目申报表中填写二级单位评审意见,并填写《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各二级单位通知拟立项的项目团队根据评审结果,登录韶关学院教学一体化服务平台(http://jwc.sgu.edu.cn/jsxsd/)——“创新创业”模块,在线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并按系统审批流程,分别由指导老师和二级学院进行审批。
各二级单位于2022年5月24日下午17:00前将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所有项目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视情况可提供支撑材料)交创新创业学院207室刘伟钦老师处,电子稿(文件夹命名为:某某学院+2022年度大创项目申报材料)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如文件过大,请直接通过企业微信发送给创新创业学院刘伟钦老师。各二级单位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创新创业学院收齐各二级学院的申报材料后,参照《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分细则》(附件3),聘请专家对所有拟立项项目进行评审并分类定级,专家评审采取回避制度。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评出拟上报参评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正式立项校级项目;拟推荐为国家级和省级的项目正式上报省教育厅。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校级、省级和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采取逐级遴选确定。没有进入自报级别的项目,自然进入下一级别项目的遴选。没有自报国家级、省级,或在“预期成果”栏中没有填写发表论文或相当的专利等成果内容的项目,将不列入参评国家级或省级项目。所有省级、国家级立项项目均为校级立项项目,但不重复资助经费。
(二)对于推荐拟校级立项项目出现形式及资格审查不符要求,如指导老师超项限制或重复立项或交叉申报或一票否决事项(如:创业训练、创业实践类项目没有企业导师,省、国家项目没有拟发表论文表述,没有二级学院或指导教师意见),等被取消。
(三)项目经费实行预算制。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须与创新创业学院及所在二级学院签订项目管理合同书,并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经创新创业学院审批后,方可获得项目经费。予以立项的不按时签订合同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项目经费管理具体参照学校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项目指导教师负责对项目及其经费的使用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经费使用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项目研究无关的事项。
(五)2022年4月25日,2022年度“大创项目”申报预通知已在学校大创项目管理企业微信群发布并提供了申报表模板,请以通知附件中的申报材料模板填写申报材料,请各二级单位收集汇总申报材料时把按本通知要求严格把好材料形式审查关;凡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整个二级单位材料不予受理。
为顺应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大创项目”管理的新要求,学校将进一步修订《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韶学院〔2017〕148),2022年立项的大创项目将按照新修订的“大创项目”管理办法进行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具体要求以学校最终发布的文件为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创新创业学院 刘老师
联系电话:0751-8123951;
工作邮箱:sgxycxcyxy@sgu.edu.cn;
联系地址:明德区育德楼(原创新创业大楼)207室。
附件1: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分细则.doc
附件4:韶关学院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资助标准.xls
附件5: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pdf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