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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清理质保金质保期满到期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5 来源: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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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对韶关学院2020年至2021年财务往来账款专项审计的通知》(韶院审通字〔2022〕5号)要求,对未核销的质保金进行清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未核销的质保金,包括支付货款时按合同扣除的质保金,及对方单位转来的质保金(详见附件1)。

二、清理要求

请各单位自查尚未支付的质保金,在附件表格中填写质保金期满到期时间,如已到期,填写到期未冲销原因。

在4月29日前把电子版、盖章的纸质版交至计划财务处114室。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成老师,联系电话:8120071。

附件1:质保金明细表.xls 计划财务处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