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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韶关学院实践教学工作坊创建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4 来源:韶关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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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实践育人工作,发挥实践教学、学科竞赛在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根据《韶关学院实践教学工作坊建设实施方案》(韶学院办〔2022〕2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开展2022年实践教学工作坊创建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数量

面向全校各专业遴选15个实践教学工作坊创建单位,其中理工科类专业10个,其他专业5个。

二、遴选条件

实践教学工作坊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须组建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的团队,具备健全的工作机制、稳定的教学场所和资源保障等条件。

1.工作坊负责人条件

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实践教学工作经验丰富,在指导学生学科竞赛、“大创”项目、攀登计划项目、毕业论文(设计)、创新创业实践等取得较好成绩;有较强的组织、规划、管理和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

2.工作坊其他成员条件

团队梯队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相对稳定;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履行相应职责。

3.工作坊建设条件

依托现有条件完备的实验(实训)室等实践教学资源,制定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实施步骤,资源保障具备持续性,能形成特色品牌。

三、遴选程序

1.自主申报。负责人按要求组建工作团队,填写申报表格,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向所在学院申请,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

2.评审确立。教务处根据评选条件,组织专家评审,确立创建单位。

四、保障措施

1.实践教学工作坊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学校对各实践教学工作坊创建单位在建设周期内予以拨付建设经费,其中理工科类专业创建单位每个拨付金额不少于4万元,其他专业创建单位每个拨付金额不少于2万元。

2.二级学院应为实践教学工作坊创建单位在日常管理、人员配置、基础设施及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持续保障实践教学工作坊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好实践教学工作坊的申报、推荐工作。组织申报人对照《实施方案》(附件1)相关要求,填写《韶关学院实践教学工作坊建设申报书》(附件2),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做好目录并按目录排序整理)。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提交二级学院汇总,命名规则为:学院+实践教学工作坊名称+申报人姓名+联系电话。

2.各二级学院收集汇总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含纸质和电子材料),并填写《2022年韶关学院实践教学工作坊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2022年4月29日前将纸质材料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崇德楼41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邮箱sdsxsy@sgu.edu.cn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叶老师,8120032

附件1:韶关学院实践教学工作坊建设实施方案

附件2:韶关学院实践教学工作坊建设申报书

附件3:2022年韶关学院实践教学工作坊推荐项目汇总表

相关附件请登陆MIS系统下载

教务处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