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委办部署要求举一反三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要求,请各单位结合《韶关学院关于开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工作方案》,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刻汲取灾害教训,结合工作实际,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政治责任感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风险研判,切实做到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以确定性措施应对不确定性因素,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坚决防范化解各类重大安全风险,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稳定形势,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举一反三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查找思想意识、体制机制、规划建设、应急能力、责任落实等方面的差距,认真评估、深刻反思,举一反三、自警自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经验主义,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并建立台账,突出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整改工作要实施闭环管理,清单化整改,确保动态清零。
三、责任到岗到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理顺工作机制,细化排查整治方案,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会商研判、应急响应、转移避险、调查评估等关键环节,推进基层机构、人员、队伍、能力建设,坚决完成排查整治任务,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风险研判、坚持精准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隐患清零、坚持责任追究。
即日起请各单位自行组织安全自查,在4月17日前完成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自查工作,4月18日17:00前务必将安全隐患台账(见附件)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崇德楼105室),电子版发送至sguawb@sgu.edu.cn。
附件:安全隐患台账.doc
韶关学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