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韶关学院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韶院后勤〔2024〕1号)的相关要求,为规范公务用车出行租赁社会车辆的管理,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将2024年的《韶关学院公务用车租赁申请审批表》(必须有部门领导签字)、《公务租车管理台账》(备注填写实际使用金额,汇总金额)盖章的纸质材料汇总装订成册,于2024年12月20日前交到思源区总务后勤部交通服务中心办公室(思源区车队103办公室),扫描版同时通过企业微信发送给总务后勤部江典潼(联系电话8120095/短号661943)。注意事项如下:
1.已交上半年的《审批表》的学院(部门),只需交下半年的《审批表》和全年《台账》。
2.本次只收集各部门从公务用车经费支出的数据,其他项目支出的无需统计提交。
附件1:公务租车管理台账.doc
附件2:韶关学院公务用车租赁申请审批表.doc
总务后勤部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