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各教学单位:
根据《韶关学院教学系、教研室管理办法(试行)》(韶学院〔2021〕46号),以及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度韶关学院教学系、教研室考核暨优秀教学系主任、教研室主任评选的通知》要求,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教学系、教研室年度考核及校级评优工作。经教学单位自评及推荐申报、专家评审、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政法学院的行政管理系等10个教学系、化学与土木工程学院的中教法教研室等23个教研室获评校级优秀,现予以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至12月8日,对公示有异议者,请电话或书面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并签署真实姓名,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部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电话:8120769。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