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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寒假期间设备管理及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7 作者:资产设备管理部 来源:资产设备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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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二级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

为切实做好学期末及寒假期间设备管理及实验室安全工作,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保障设备及实验室的安全运行和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设备管理

(一)设备检查与维护

1.全面排查,确保状态良好。各实验室、实训室、多媒体教室等场所的负责人,在放假前需对所属设备全面检查,包括设备的运行状态、性能指标、安全防护装置等。发现问题及时报修,确保设备在假期前处于良好状态。需要报修的,请填报《韶关学院仪器设备维修表》或通过企业微信维修流程报资产设备管理部维修科,由资产部统一安排维修。学校鼓励使用单位技术人员自行维修故障仪器设备,如本部门能自行维护、维修的设备,须先报自行维修计划(含材料预算和人工预算),经资产部同意后实施。

2.重点保养,提升设备性能。对重要设备和关键设备进行重点维护,如精密仪器、大型设备等。按照设备维护手册进行保养,清洁设备表面,检查设备的连接线路、电源等,确保设备在假期能够正常启动。

(二)设备安全管理

1.强化防护,杜绝安全隐患。加强对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设备在假期不受损坏、被盗或遭受其他安全事故。关闭不必要的设备电源,锁好设备柜门和房间门窗。

2.警示到位,确保风险可控。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如对高压设备、易燃易爆设备等进行隔离和防护,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设备使用管理

培训上岗,规范使用行为。使用设备的人员要经过培训,熟悉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擅自使用设备。

(四)应急处理

1.未雨绸缪,建立应急机制。建立设备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在假期期间,如发生设备故障或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

2.专人负责,确保响应及时。安排专人负责设备应急处理工作,确保在第一时间响应和处理设备故障。

二、实验室安全方面

(一)相关材料准备

相关二级学院、实验中心分类填报下列材料,并于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周内通过企业微信交到实验室管理科张向东老师处,未按要求填报和提交的单位,资产部不予受理。

1.实验耗材采购计划

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实验耗材采购计划(表格在资产部网页上下载)要求统一表格格式,并按要求填写名称、规格、单位、数量。

食品学院、生物与农业学院、化学与土木工程学院、医学院要在放假前确定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实验材料的需求供应计划(实验生化类药品试剂、实验易耗品、鲜活材料、管制试剂四份采购计划),管制试剂采购计划应包含全年需求量,在1月8日前报实验室安全科黄沙平老师,以便于单独招标采购。逾期未提交或者数量不实,相关责任由相关二级学院、实验中心承担。

2.总结和计划

(1)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室工作总结,需包含该学期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措施和不足。

(2)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工作计划,需包含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实验耗材使用管理的新举措。

总结与计划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及分管院(中心)领导签字的扫描件,通过企业微信发给张向东老师。

3.相关上报数据所需资料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授课计划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通过企业微信发给张向东老师。

(二)实验安全检查及寒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

1.寒假期间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放假前对各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注意水、电、气、防火、防盗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2.原则上假期实验室不开放。确因教学或科研需要,必须在假期使用实验室,需严格在实验室使用申请小程序申报登记,申请中应明确指导老师、参与实验学生、具体使用实验室时间等信息。

3.要特别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易制毒药品,易制爆药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相关实验室管理人员放假前需盘点所有危化品库存登记造册,并按存储条件将未用完的危险品放置危化品暂存间,同时,需认真做好化学危险废物、废液集中安全存放工作。

4.各二级学院、实验中心在放假前和开学后要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5.为保障寒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各二级学院、实验中心要安排人员值班。要求每天值班人员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巡查、检查,保障实验室安全。值班人员轮值时间表在放假前报资产部实验室管理科张向东老师。学校将在假期进行不定期检查、抽查。

6.各实验室在放假前一天需要:关好门窗,关闭水电闸阀,不开放的实验室必须贴封条。

(三)做好实验室及实习、实训开学条件保障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单位应提前做好实验室及实习、实训开学条件保障的各项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资产设备管理部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