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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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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韶关学院2025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3 来源: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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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了加强对“质量工程”项目的规范管理,确保项目研究工作的质量,根据《关于印发〈韶关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韶学院〔2022〕33号),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一)经学校发文立项的2021年度“质量工程”项目,须参加本次验收,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延期的,请按程序办理;2024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验收中列为延期的项目必须参与本次验收(项目名单见附件1),否则按终止项目处理,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质量工程”项目,限制时间以结项文件发文之日计算(附件6)。

(二)在本通知发布前,项目已通过或正在参与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的,不需要参与本次验收(请在验收汇总表的备注栏说明),默认该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认定通过,一并列入结项验收发文名单。

二、验收材料及提交要求

(一)验收材料准备

1.验收登记表(附件2,PDF格式);

2.项目申报任务书(PDF格式);

3.佐证材料:如项目主报告(项目主报告主要涵盖项目研究背景、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思路和方法、实施举措、研究结果及结论等,5000字以内)、人才培养方案、实践报告、论文、专著、教材、教学设计、电子课件获奖证书(文件)、网站地址(需保证校外网可查看)等跟本项目相关性较强的材料。佐证材料须编制封面和目录,并按目录顺序编排汇总为一个PDF文件,如有视频等类型佐证材料请一并放置同一文件夹或者在网站上建好后,在验收登记表里写上网站地址即可;

4.韶关学院2025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3,Excel版,发给所在单位汇总)。

(二)验收材料提交要求

1.网络系统填报

(1)项目负责人登录“韶关学院教学类及教学管理类项目平台”(http://sgxy.zlgc2.chaoxing.com/),选择对应的端口填报资料。请将验收材料中的1-3分别命名(如:验收登记表-张三),然后将3个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以“项目类别-学院-姓名”命名),统一上传至“申报书上传”端口,无需在“佐证材料”端口再重复上传,大小不超过30M。项目负责人网上填报截止3月20日。

(2)各项目承担单位的审核人以“院系审核员”身份登录网上平台对验收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退回并责令其修改,院系网上审核时间截止3月21日。

2.提交纸质版资料

(1)项目负责人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各项目承担单位于3月21日前将《韶关学院2025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盖章后报送至教务部教研科,Excel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jyk@sgu.edu.cn

三、其他事项

需申请项目主持人变更、项目组成员变更、延期结项等事项的,请提前按要求提交一份纸质版《韶关学院教学类项目相关事项申请审批表》(附件4)至教务部,经核实同意后,方可生效。

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部教研科,联系人:段文霞 鄢祥锋,联系电话0751-8120030,地址:厚德楼202。

教务部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