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直属单位、“双代会”代表:
依据《韶关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韶关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及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校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计划于2025年3月下旬召开。为广泛征求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和发展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作用,现向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征集大会议题,向“双代会”代表征集提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议题征集
(一)议题征集涉及范围
教代会议题是指列入教代会议程,提交大会讨论审议的题目。本次教代会议题征集主要包括:
1.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
2.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
3.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和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规章制度。
4.其他有关学校改革发展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
(二)议题征集方式
各单位根据上述议题范围以单位名义提出,请各单位将需要教代会讨论、审议或者通过的议题填写《韶关学院第三届“双代会”议题征集表》,纸质版交校工会办公室(弘德楼B102),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发给李思霖。
(三)议题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止。
(四)具体要求
请各职能部门根据国家教育改革发展形势,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要求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从学校实际出发,本着为学校负责,为教职工负责,为教代会质量负责的态度,积极献计献策,共同把教代会会议议题征集工作做好。
二、提案征集
(一)提案征集范围
1.有关我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以及改革发展方面的建议;
2.有关我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加强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建议;
3.有关我校人事、财务、学生工作、基建后勤服务、综合治理等方面改革和建议;
4.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和普遍关心问题的建议。
(二)提案征集要求
1.代表向大会提出提案,是代表行使民主权利、反映群众的建议和要求、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
2.代表必须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以“在校爱校、在校思校、在校忧校、在校为校”的态度,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订提案,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为发挥教代会代表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教代会收集提案的数量和质量,拟对提案的集体或个人进行表彰或奖励,并作为评选先进集体的必备条件之一。
3.提案须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1)希望解决什么问题;
(2)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3)初步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建议或措施。
4.提案必须按一事一案提出(提案征集表见附件),有二位以上第三届“双代会”代表手写签名附议,纸质版交校工会办公室(弘德楼B102),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发给钟曦斐。
(三)提案征集时间
个人提案截止到本次“双代会”召开前一天;集体提案截止到本次“双代会”闭会后7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中国教育工会韶关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