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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国家安全法专题学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8 来源:校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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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二级单位、附属机构:

根据《韶关市普法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安全法专题学考的通知》(韶普办〔2025〕3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5年国家安全法专题学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考对象

全校处级(含)以下在岗教职工。

二、考试内容

国家安全法、国防法、反分裂国家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数据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刑法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规定等。

三、题目设置

题目类型为单选题(二选一),共25道题,总分为100分。考试题目全部从【练习题库】中随机抽取。每人有3次考试机会,成绩以高分覆盖低分。考试成绩60分(含)以上为及格、90分(含)以上为优秀。

四、考试时间:4月7-8日。此次学考活动不安排补考。

五、考试方式

通过“韶关普法”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dsgsfj)——“韶关市普法考试微平台”进行考试。具体步骤:“韶关普法”微信公众号→互动栏目→普法考试微平台→登录→在线考试→选择考场(按单位所在地划分)→正式考试→完成考试后交卷。

学员凭本单位管理员录入平台的手机号码和默认密码(12345678)方可登录平台(详见附件1)。

六、工作要求

(一)在全校教职工中组织开展年度学法考试,是全面依法治校基础性工作的重要一环,是持续提升我校教职工法治素养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觉悟和使命担当,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单位教职员工开展学法考试工作,坚持“以考促学,学用结合”,按时完成学法考试各项工作,确保学法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三)各单位管理员要梳理学员情况,及时将学员信息反馈给校普法办添加和删除,督促本部门(单位)学员按时参加考试,并在考试结束一周内(4月15日前)收集汇总好本单位学员考试成绩表,扫描件发送到校普法办邮箱:sguxcb@sgu.edu.cn。成绩收集表格模板见附件2。

(四)工作中遇到的相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校普法办。联系人:邓玉坚,联系电话:8120013。

校普法办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