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帮扶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21〕27号)、《广东省师范(教师教育)院校纵向帮扶欠发达地区“三所学校”和县中质量提升工作方案(2024-2027年)》(粤教基函〔2024〕14号)、《2025年广东省“百千万工程”教育行动基础教育帮扶工作要点》《韶关学院助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互融互促”工程实施方案》(韶学院办〔2022〕41号)有关要求,助推粤北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师范”建设、“双百行动”基础公共服务建设等工作,学校决定在2025-2026学年继续选派跟岗干部和挂职教师(以下简称“选派人员”)到韶关市、清远市教育系统(以下简称“帮扶单位”)开展助推粤北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员及工作岗位
(一)选派跟岗干部2名,分别到韶关市教育局、清远市教育局挂职锻炼。
(二)选派挂职教师4-6名,分别到学校签订的教师教育实践创新基地(韶关市南雄市实验小学、南雄市实验中学、始兴县高峰小学、始兴县城南中学、始兴县九龄中学,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第一中学、清远市清新区实验学校、英德中学),或到由师范专业二级学院推荐的韶关市或清远市下辖县(市、区)学校挂任副校长(或校长助理)支教。
二、选派人员工作职责
选派人员按照《韶关学院基础教育帮扶跟岗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韶学院办〔2022〕39号)“第六条 我校派出教师的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跟岗或挂职时间
一般为一学年,2025年9月至2026年7月。
四、选派人员条件
(一)跟岗干部选派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作风端正。
2.业务能力强、专业技术水平突出,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发展能力,能独立承担学科教学与科研工作。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挂职教师选派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作风端正。
2.业务能力强、专业技术水平突出,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发展能力,能独立承担学科教学与科研工作。
3.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且从事教师教育专业教学工作(优先推荐学科教学法教师)。
五、选派人员及挂职学校推荐方式
(一)各二级学院及部门均可推荐1-2名符合条件的教师作为跟岗干部人选。
(二)各师范专业二级学院推荐1-2名符合条件的教师作为跟岗干部或挂职教师人选。
(三)建议结合学校纵向帮扶韶关市“三所学校”和县中质量提升工作和“双百行动”,由各师范专业二级学院推荐1所本学院重点帮扶的学校作为备选的挂职学校(能接收2022级师范生开展教育实习,并能为挂职教师和实习生提供住宿)。学校将根据报名推荐情况择优选定选派人员和挂职学校。
六、选派程序
经学校新师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二级学院及部门推荐人选、挂职学校进行遴选后,报学校会议审议,确定选派人员和挂职学校。
七、选派人员有关待遇
选派人员有关待遇按照《韶关学院基础教育帮扶跟岗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韶学院办〔2022〕39号)和《韶关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韶学院〔2022〕47号)相关条款执行。
八、选派人员组织与管理
(一)学校新师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派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教师教育实践教学管理中心负责协调联系和监督检查,帮扶单位负责选派人员的日常管理。
(二)选派人员跟岗或挂职期满结束后,由学校新师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韶关学院基础教育帮扶跟岗人员考核办法(试行)》(韶学院办〔2022〕40号),结合协议(任务书)对选派人员进行考核。
九、有关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及部门要充分认识选派工作的重要意义,从统筹推进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帮扶粤北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学校纵向帮扶韶关市“三所学校”和县中质量提升工作、“双百行动”基础公共服务建设,助推粤北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以及加强学校“新师范”建设的战略高度,积极做好宣传、推荐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及部门填写《韶关学院跟岗干部、挂职教师及挂职学校推荐表》(附件1),组织被推荐教师填写《韶关学院跟岗干部和挂职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于2025年4月25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的纸质版(经所在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二级学院公章;非二级学院人员须经岗位所在部门领导和从事专业所属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至教育学部师范部,电子版发至邮箱:sgxyjyxb@sgu.edu.cn。
(三)教育学部师范部办公地址:明德区蔡加赞楼东侧102室;联系人:教育学部李美兰;联系电话:0751-8617956。
教育学部、人力资源部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