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韶关学院教学系、教研室管理办法(试行)》(韶学院〔2021〕46号)工作要求,为有效推进教学系、教研室等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切实发挥其在师德师风建设、立德树人、教学能力提升及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韶关学院优秀教学系、教研室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教学单位下设的教学系、教研室(含创新创业基础教研室、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教研室、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
二、考核内容
考核教学系、教研室的组织建设及职责落实情况,重点考核课堂教学改革中高质量教学互动、人工智能赋能教学、教学培训、教研活动、教学组织与管理等工作的落实成效。
三、具体环节
(一)教学系、教研室自查(2025年10月17日前完成)
各教学系、教研室需对照年度考核自查表(附件1、附件2)开展自查,形成佐证材料及自查报告。报告应重点突出课堂教学改革中高质量教学互动、人工智能赋能教学、教学培训、教研活动、教学组织与管理等工作的成效,图文并茂,2400字左右。自查完成后,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自查报告、自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如年度工作记录等)。
(二)教学单位内部自评(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
1.各教学单位结合自查结果组织内部评审,形成自评结果并填写年度考核自评结果汇总表(附件3)。
2.撰写年度基层教学组织工作总结,内容涵盖课堂教学改革中高质量教学互动、人工智能赋能教学、教学培训、教研活动、教学组织与管理等工作等的工作成效,图文并茂,2400字左右。
3.推优参加校级评选。各教学单位按不超过教学系总数30%、教研室总数30%的比例推荐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参选(创新创业基础教研室、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教研室、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需参加校级考核)。原则上,学院尽量推荐尚未获评“韶关学院优秀教学系、教研室”的基层教学组织参与今年的校级评优,促进所有基层教学组织共同发展。
(三)优秀教学系、教研室校级评选(2025年11月中下旬)
1.本次校级评选,分教学系、教研室两个类别进行评选。
2.校级评选以现场报告形式开展,凡被推荐参评的教学系、教研室,均要准备10分钟建设成果PPT(报告内容对应附件1、附件2中指标),并由负责人进行汇报(如负责人为本单位教学副院长,请安排基层教学组织其他人代为汇报,教学副院长另有工作安排)。
3.校级评选结果中,“优秀”等级占比不超过参评总数的15%,其余为“良好”等级;未参评单位统一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等级。
四、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需于2025年11月3日前统一提交以下材料:
文件1:教学单位2025年度基层教学组织工作总结(图文并茂)及自评结果汇总表(附件3)。
文件2:本单位所有教学系、教研室的自查报告(图文并茂)、自查表(附件1、附件2)及佐证材料。
五、报送要求
推荐参评校级优秀的教学系、教研室需提交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版材料;其他单位仅提交电子版(盖章件、手写材料以PDF扫描件形式提交)。电子材料命名格式为“教学单位名称+教学系/教研室年度工作材料”,发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邮箱:sgxyjsjxfzzx@sug.edu.cn,或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培训科成薇铭处。
联系方式:成薇铭(企业微信同名),电话:0751-8120769。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