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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艺术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5 来源:校团委 素质教育中心、美育教育中心(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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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艺术节的通知》转发给大家参考,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师生开展作品培育工作,并择优推荐,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第四届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艺术节以“多彩大湾区,艺起向未来”为主题。参演节目与系列活动围绕主题,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展现新时代粤港澳大学生的精神风貌。

二、活动对象

参加展演活动的学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人员须全部为申报高校非艺术专业在校在读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人员须为申报高校艺术专业(含师范艺术教育专业)在校在读学生。甲乙组之间不得跨组组队。

三、项目类别

展演活动包括艺术表演节目类、艺术作品类两大类。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含戏曲)、朗诵;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影视作品(含数字媒体艺术)、手工艺制作,两个大类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填写《报送表》(附件2-1和2-2)和《汇总表》(附件2-3),艺术表演节目类采用视频形式,艺术作品类采用数码照片形式报送。

请将上述《报送表》《汇总表》电子版及作品文件于11月8号16:00之前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校团委、素质教育中心、美育教育中心林凡琪处,纸质版交至黎灿学生活动中心207办公室。

校团委、素质教育中心、美育教育中心汇总全校作品后,将组织校内专家评审及遴选,按要求报送到主办单位。

联系人:林凡琪

联系电话:13420580496

工作地址:黎灿学生活动中心207办公室

第四届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艺术节相关附件.rar

校团委、素质教育中心、美育教育中心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