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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韶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5 来源:科学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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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2025年度韶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工作已启动,现将我校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项要求

我校应参加结项课题的清单请详见附件。本次结项工作受理提前完成研究工作的课题。申请结项的课题成果须符合以下条件:以论文形式结项,须在CSSCI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不少于1篇(含1篇),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不少于2篇(含2篇);以市直单位及县(市、区)单位人员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结项的,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不少于1篇(含1篇)。以专著形式结项,字数不少于10万字。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字数不少于2万字。

二、课题结项须提交的资料

(一)《结项审批书》2份。

(二)课题研究最终成果2套。

(三)有阶段性成果的,需提交阶段性成果2套。

(四)便于今后推荐报刊发表的简化研究成果(约4000字)2份。

(五)该课题《项目收支经费明细账》2份(财务部盖章签字版)。

(六)以上材料电子版。

相关结项表格应详见本通知附件。

三、结项材料装印要求

(一)所有提交的材料须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最终成果须附上封面和目录,并注明项目名称、立项编号、成果名称及成果形式。成果形式是论文集的,按论文发表的时间顺序装订;包含多种成果形式的装订成一册。属于阶段性成果的,须在封面注明并另外装订成册。

(二)各课题承担人按规定做好本课题的结项工作,并根据上述结项要求、装订要求做好结题材料的准备工作。逾期不提交任何资料的课题,市社科联将提请市委宣传部批准后,对课题作撤项处理,并追回前期资助经费。

(三)市社科联将组织专家评委组对课题最终成果进行评议并作出鉴定意见。对评议为“合格”以上等级的,颁发《韶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证书》,并拨付余下资助经费;评议为“不合格”等级的,根据《韶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四、我校工作安排

(一)申请人应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要求,认真阅读本通知及附件中有关文件,使用本通知附件中的有关材料,如实填写有关结项材料。提前向所在单位提交材料,以便所在单位开展审查。我校应参加结题的课题负责人名单详见附件。

(二)各二级单位负责人要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质量关、形式关,全面落实《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182487.html)等文件精神要求,避免有悖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行为的发生,严格审查材料,切实维护学校信誉。

(三)申请延期结项或终止的负责人(一般课题只能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应及时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详见附件)一式四份。

(四)所在二级单位应根据受理材料,如实填报《结题验收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审核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应于2025年5月27日上午12时前,汇总相关材料,集中报至崇德楼601办公室(现场核验纸质版材料,通过企业微信向科学技术部唐苏捷老师提交相应电子版材料)。科学技术部不受理个人事宜。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唐老师、李老师(崇德楼601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8121960。

科学技术部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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