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25届毕业生已临近毕业离校,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要求,为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毕业确认和本金延期等相关工作,加强贷后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确认工作
通知毕业生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做好“毕业确认”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流程:学生登录系统在“个人资料维护”功能中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并更新其他信息后,再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后导出毕业确认表按要求填写完成,各学院再收集汇总好确认表并按时提交学校。
(二)需提交材料:
纸质版:毕业确认表、毕业确认情况汇总表
电子版:毕业确认情况汇总表
材料提交地点:纸质版交至黎灿103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助学部,电子版汇总表发至邮箱:sdzxdk@126.com(命名:xx学院+毕业确认汇总表+总人数)
(三)截止完成时间:5月30日
(四)注意事项:
1.若毕业确认情况汇总表中,有同学因为退学或升学等情况无法正常毕业确认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2.各学院应核准确认学生填报信息准确无误。
二、开展还款计划变更
符合相关条件继续攻读学位的,可向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县(市、区)教育局或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的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提出申请,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一)学生申请
借款毕业生专升本、考取研究生或攻读第二学位,需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的,可在学生毕业前提出申请,向办理助学贷款的学校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
2.学生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复印件或被录取高校的就读证明;
3.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相关材料由学校存档备查,学校将于9月20日之前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上报。
三、诚信教育活动
为助力贷款学生缓解经济负担和就业压力,有效帮助贷款学生维护个人信用记录,促进其顺利就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5〕69号)要求,决定 2025年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国家助学贷款免息无需学生进行任何操作;本年到期本金延期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一年偿还。各学院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充分利用学生毕业确认的时间节点,加强对贷款毕业学生的感恩和诚信教育,引导贷款毕业生做到感恩祖国、诚信还贷、保持良好个人征信,促进国家助学贷 款政策健康良性运行。
学生工作部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