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管理办法》(韶学院〔2021〕182号)的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二级学院推荐、学校评审工作小组审定,现对拟获得2024-2025学年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金56名学生予以公示。
如对以上人选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对外交流合作部交流合作科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5月30日-6月6日
联系人:李丹丹
联系电话:0751-8121661
对外交流合作部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