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广东省职业教育规划教材评选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5〕27号)予以转发,请各单位组织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教师做好有关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一)2022年1月以来,国内出版、再版、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正在我省职业学校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中实际使用的教材。
(二)《广东省“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第二部分确定的重点建设领域教材。入选教育部“十四五”第二批国家级规划教材自动纳入省级规划教材名单。
(三)同一第一主编(作者),相同或相近内容的纸质教材和数字教材只能选择一种形态申报。同一第一主编(作者)申报教材总数不超过2种。
(四)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职业教育规划教材修订更新备案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5〕18号)等文件要求,再版(重印、更新)的首批“十四五”省职业教育规划教材按以下要求进行处理:
1.未更换编写人员的,应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省教育厅申请教材修订更新备案;经省教育厅备案同意修订更新的教材,纳入省级规划教材名录,不参与本次评选;未经省教育厅备案同意修订更新的教材,须按新教材申报,不占推荐名额。
2.更换编写人员的教材,须按新教材申报,占推荐名额。
(五)中职三科统编教材、列入首批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材目录的教材(以教职成厅函〔2021〕16号等国家相关文件为准),列入新时代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高等职业学校(专科)教材建设范围的教材(以国教材办〔2023〕26号等国家相关文件为准),以及其他明确由国家统编或统一规划的教材,不参与本次申报和评选。
二、申报要求
(一)省教育厅根据各地各校实际,统筹确定了我校推荐限额为6项。
(二)同一课程的所有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非独立实训教材等)视为1种,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如听、说、读、写)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视为1种。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同一丛书号的教材不得拆分申报。
(三)教材应建立“第二批省级规划教材推荐网站专栏”,在该专栏提供全部推荐材料和必要的佐证材料,供评选时使用。
三、申报方式与申报时间
(一)各单位请于6月23日12:00前提交如下材料:
1.推荐汇总表
2.申报表(含规定的全部附件,纸质一式一份、可编辑电子文档);
3.推荐教材(纸质一式一本或一套,扫描电子版教材),数字教材以光盘或 U 盘等形式报送(一式一份);
材料电子版(申报表Word版、汇总表Word版、加盖学院公章的PDF版)发送至邮箱jwcjyk@sgu.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研科邓老师,联系电话0751-8120030
教务部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