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为深入推动有组织科研,更好服务学科专业学位点一体化建设,现将我校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及要求
(一)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
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详见:http://www.nopss.gov.cn/n1/2025/0616/c431030-40501756.html)。我校申请人应仔细研读项目申报公告,严格按上级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艺术学) 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
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艺术学) 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请参照《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我校申请人应仔细研读项目申报公告,严格按上级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
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详见: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nfoid=1335254343701173&id=1750128071303579&location=TZGG)中的有关申报要求,严格按上级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申请书8份;
2.申报成果7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7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3.成果查重报告1份;
4.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2份(本材料仅限以博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5.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7份。
(二)申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
1.申请书8份;
2.申报成果7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7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3.成果查重报告1份;
4.论文等级证明材料2份;
5.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和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2份。
(三)申报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
1.申请书8份;
2.学术著作7套;
3.著作出版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2份。
申报要求:项目申请人须自行提前联系出版社,提交的申报成果封面和内页必须匿名;成果需达到专著体量字数要求。
三、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一)申请人应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要求,不得用已立项的相同、相近或雷同的题目或内容进行申报,不得用已申报但未公布立项结果的项目进行申报。应认真阅读本通知及附件中有关管理文件,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提前向所在单位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以便所在单位开展资格及形式审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请书》《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请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报汇总表》《韶关学院社科类纵向项目申报承诺书》等应详见通知附件。
(二)学校各申报单位负责人要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质量关、形式关,全面落实《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182487.html)等文件精神要求,避免有悖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行为的发生。各有关申报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申报论证工作。
(三)6月25日前,各学院汇总本单位申报意向,并将《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扫描版(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和加盖学院公章)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科学技术部李亚亚老师。7月9日15:00前,各学院将对应项目的申报材料和《韶关学院社科类纵向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3,一式一份)报至崇德楼601。逾期不予受理,科学技术部不受理个人申报业务。上述材料的电子版需一同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李亚亚老师。
(四)联系人:李亚亚、唐苏捷(崇德楼601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8121960。
科学技术部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