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5年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校的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项目
(一)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
1.报送条件
典型案例集中在近两年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上,包括困难认定、精准资助、资助育人、资助监管、信息化建设、机构建设、资助宣传等方面的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重复率超过20%的材料作取消参评资格处理。
2.材料撰写要求
上报材料不超过3000字,以文字为主,可图文并茂。撰写时如涉及真实姓名请使用化名。要重点突出某一方面,有特色、有创新、有实效、可借鉴、可推行的工作经验和典型模式,勿面面俱到,不能撰写成工作总结。
(二)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案例
1.报送条件
(1)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爱岗敬业,积极奉献,在本单位本部门学生资助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事迹突出。
(2)钻研学生资助工作,在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过程中有方法、有创新,在工作中有显著成绩。
(3)从事学生资助工作1年以上,热爱学生资助工作,深受学生和家长认可,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4)往届已列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案例,不再重复报送。
2.材料撰写要求
申请人需填写《2025年“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推荐表》(附件4),其中典型经验内容控制在2000字以内,聚焦上述报送条件中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尽量用事例和数据佐证,重点突出在学生资助工作中的成效和事迹。
(三)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
1.报送要求
(1)享受过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中,毕业生材料统一以学生最后毕业学校为单位报送,不要在其他地市或单位重复报送。
(4)为防止重复获奖,往届获得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的学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注:不限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只要是享受过国家资助政策项目的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的学生都可以参评(比如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非困难学生)
2.材料撰写要求
申请人需填写《2025年“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推荐表》(附件 5)。上报材料要主题突出、语言流畅、真实生动、感染力强,以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鲜活的、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避免单纯罗列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资助育人等内容,切忌写成全面总结式的个人汇报。表格中“获得荣誉和奖励”包括所获奖项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按顺序列出。
二、各类材料上报数量
(一)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各学院推荐报送典型案例1个。
(二)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各学院可自由报送,届时择优评选2名。
(三)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各学院推荐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1名,届时择优评选2名。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正确,确保申报材料准确、真实、符合文件要求。请各学院于8月18日前将材料(盖章PDF版和可编辑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勤工助学科。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751-8120108
电子邮箱:sgujzxj@sgu.edu.cn
地址:思源区学思楼210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
2025年7月2日